驻村调解两不误 矛盾纠纷诉前解

2023-08-23 16:21

 “我没种到你家地里去,你凭什么要拔掉我种的树”

“你在菜地里种树,遮挡了阳光,影响了我的蔬菜,而且树都种到我家里来了,我当然要拔掉......”

在岳普湖县铁热木镇5村工作队的会议室里,两名群众大声争吵着,现场的村委会干部和工作队队员不断安抚着双方情绪,并耐心劝解道:“你们两家都邻居这么多年了,先不要着急,慢慢把事情说清楚······”

原来,争吵的阿某与吾某两家系邻居。2023年4月,阿某在自家菜地旁边侧栽了一行杨树,吾某见状也在自家菜地邻处栽了一行杨树,阿某认为吾某越界栽树,遂拔了对方中的杨树。因此,双方产生矛盾,虽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也没能得到有效化解。8月初,阿某找到工作队反映该问题,请求给予帮助解决。工作队高度重视,对此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与村干部一同开展化解工作,并了解了双方产生纠纷的实质性原因。

化解过程中,吾某表示:自己没有超越界点栽树,阿某可以栽树,我也可以栽树,他却无故拔除我种的杨树,行为实在过分。阿某表示:两家菜地相邻处以门前的栏杆为界,吾某栽的杨树已超过界点(栏杆),且吾某近几年在菜地不种菜却栽树,影响了蔬菜的生长,当时我已经表达了不满,现在吾某又越界栽树,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才拔了吾某种的杨树。工作队成员一边耐心地倾听双方宣泄心中的不满,一边循序渐进地引导双方冷静下来,采取“拉家常”的方式,苦口婆心的进行劝解。从双方系本村村民,两家又左右相邻,以后的生活中抬头不见低头见,本着邻里和谐相处、不伤和气的原则,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不满情绪,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同时,工作队还向双方宣讲《民法典》《土地法》中有关物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通过长达4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握手言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该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只是岳普湖县铁热木镇5村驻村工作队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驻村工作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发挥“驻”的优势,“派”的效能,在乡村振兴中体现法院作为。今年以来,工作队先后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件(次),化解群众各类困难诉求13件(次),开展法治宣传10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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