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没钱,你能拿我怎么办?”
“这个钱就不还了,你们还能抓我吗?”
执行过程中,我们有时会听到被执行人这样说,这些被执行人以为一直“赖账”,法院奈何不了自己,殊不知将为此付出代价。
“法官,我和王某的案件不要移交公安局行吗?我认识到错误了,不该对抗法院执行,我现在就想办法还款!”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陈某打来的电话,陈某说道。
陈某与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于2019年9月经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陈某向王某返还土地承包费30万元,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11.4万元,合计41.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未履行支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达成和解后,陈某又未按期履行。经调查,陈某名下有财产有能力偿还借款,而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于是执行干警便向其告知了自2025年1月1日起,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和喀什地区公安局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如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听到这里,陈某慌了神,于是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自己现在想办法还执行款,不要将其移交公安局,遂将20万元支付到了法院执行账户,剩余钱款将积极筹措,凑齐后第一时间打到法院执行账户,并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法院依法对自称无能力履行被执行人全方位开展财产调查,除传统方式外,还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网络资金流水,多渠道确定被执行人真实履行能力,确定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如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张雅倩、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