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球遭广场舞大妈抢地被指不熟悉规则

2019-03-16 09:26

  当享受暑假的篮球少年遇到了广场舞大妈,双方唱起了对台戏,一场“争地战”从此开始。8月2日晚,在乌鲁木齐东环路与幸福路交会处的体育公园篮球场上,一名打篮球的男孩与40余名准备排练的广场舞大妈因争夺场地,发生争执,最终以园方工作人员报警而告终。

  8月3日20时30分许,记者在体育公园篮球场见到,大约有40名身着统一服装的大妈已经聚集在此排练舞蹈,既有怀旧的《夜上海》,还有动感的《小苹果》《倍儿爽》,练习曲目一首接一首,而在一旁打篮球的十余名小伙一退再退,只能在篮板下练习投篮,不时抱怨几句。

  天福花园社区的巡逻队员守在篮球场外,观察着这里发生的一切。巡逻队员姜迎军说,每晚都要在体育公园里巡逻,丝毫不敢松懈。“天儿热,市民健身热情逐渐升温,可运动场地却不够,难免因争夺场地而拌嘴。”姜迎军说,2日晚,这里就发生了一场“争地战”。

  2日20时30分许,40余名来自碧荷方阵的广场舞大妈像以往一样来到篮球场排练,此时几名学生正在打篮球,见到大妈们逐渐上场排练,便带着篮球离开,可其中一名男孩却迟迟不肯离开,不顾大妈们的劝说,始终站在大妈们的方阵中拍打篮球,最终双方僵持到23时许,直到警察到场才平息这场纷争,双方都各自回家。

  对于此事,碧荷方阵负责人赵女士解释,她们在篮球场排练舞蹈已经有4个月了,每天的确有不少学生在此打篮球,但大家已形成默契,每天20时30分~22时,将篮球场让给方阵排练舞蹈,其余时间让学生们打球。“我们一直是这样执行的,那个孩子不熟悉这里的规矩,才产生误会。”

  提起2日晚上的争执,赵女士不禁委屈起来,她说,与学生僵持时,引来不少锻炼者的围观,其中不乏对她们的指责声。“8月8日,第十三届冬运会火炬传递仪式在南湖广场举行,我们中有20名队员被选中参加当天的表演,必须抓紧时间练习。”赵女士说,占用篮球场训练也是无奈之举。她们原本练习的地方因为光线名队员受伤,但体育公园里又人多地少,她们只好与学生们错开时间,在篮球场上练习。

  记者电话联系到当天与大妈们发生争执的学生亚夏尔,今年20岁的他是洛杉矶圣马特奥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这次是放假才回家的。他说,当天他和几名朋友一起去体育公园打篮球,中途有大妈要求占用场地练习广场舞,这令他感到不满。“篮球场是供篮球运动使用的专用场地,占用篮球场进行其他活动,就是对我合法权益的侵犯。”亚夏尔说,他本人十分支持老年人跳广场舞,但必须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娱乐活动。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车淑霞:广场舞是一种自觉自愿的活动,备受老年人喜爱,现在广场舞的群体也逐渐扩大,致使场地缺乏。近几年我们也不断加大体育健身器材的投放量,为市民提供便利的运动环境,以此来缓解用地不足的矛盾。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富强说:绝大多数的广场舞队伍由民间自发组织,没有具体的管理部门,加之广场舞门槛低,使得人人都能跳,数量庞大,难以统一管理。以引导为主、管理为辅是当前缓解广场舞扰民的最佳方式。应当由管委会、社区牵头,统一进行协调,防止发生冲突、矛盾及不可预知的问题。加强引导民间广场舞者规范跳舞,制定相应的“文明公约”,尽量满足双方娱乐和锻炼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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