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纯洁的、崇高的爱情有重要的生理基础,就是腺体的分泌,也就是说,性爱起了很大的作用。这种爱情是短暂的,短命的,而真正能持久的,是仁慈之爱。在仁慈之爱里,性本能虽已得到升华,但它仍然赋予这种爱的情感以某种热情与活力。
本文节选自《毛姆读书随笔》第二章《哲学与人生》。毛姆的这些文章虽然内容严肃,但他却是用他擅长的闲谈笔调来写的。他文笔老练,简洁明快而又委婉动人,读来就如他坐在你对面侃侃而谈……
在谈到善之前,我想先谈谈爱;因为有些哲学家认为爱包括其他所有价值,因而把爱看作是人类的最高价值。柏拉图学说和基督教结合在一起,更使爱带有一种神秘的含义。爱这个词给人的联想,又使它蒙上一层感情色彩,使它比一般的善更加令人激动。相比之下,善是有点沉闷的。
不过爱有两种含义:纯粹的和单纯的爱,也就是性爱和仁慈的爱。我认为,即使是柏拉图,也不曾精确的区分过这两种爱。他似乎把伴随着性爱而出现的那种亢奋、那种有力的感觉、那种生气勃勃的情绪说成了另一种爱,即他所谓的“神圣之爱”,而我倒宁愿称其为仁慈之爱,虽然这样一来,会使它带有任何世俗之爱所固有的缺陷,因为这样的爱是会消逝的,是会死的。
你所爱的人不再爱你了,这不是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不幸,而是一种简直不可原谅的罪恶;当拉罗斯福哥发现两个情人之间总是一个爱、一个被爱时,他便用一句格言说出了这种不和谐状态,而正因为这种不和谐,人们将永远不可能获得幸福圆满的爱情。
不管人们多么讨厌,也不管他们多么愤怒的予以否认,毋庸置疑的事实是,爱情是以一定的性腺分泌为基础的。绝大多数人的性腺都不会无限制的受同一个对象的刺激而经久不衰的分泌,再说随着年事增长,性腺也会萎缩。人们在这方面都很虚伪,都不愿面对现实。当他们的爱情已衰退成他们所谓的坚贞不渝的爱怜时,他们是那样的自欺欺人,甚至还为此沾沾自喜。好像爱怜和爱情是同一回事!
爱怜之情产生于习惯、利害关系、生活便利和有人作伴的需要。它与其说令人兴奋,不如说使人安宁。我们是变化的产物,变化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难道作为我们最强烈的本能之一的性本能,就能背离这一法则吗?
今年的我们已不再是去年的我们;我们所爱的人也不再是去年的那个人。要是我们自己变了,却还能继续爱一个同样也变了的人,那是幸运所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自己变了,我们就得做出巨大努力,才能勉强的继续爱一个我们曾经爱过、而如今已变了的人。
这只是因为,爱情的力量在抓住我们时曾是那么强大,以至于我们总相信它是经久不衰的。一旦它变弱了,我们便自觉惭愧,觉得受了骗,就责怪自己不够坚贞,而实际上,我们应该把自己的变心看作是人类本性的自然结果。
人类的经验使人类用复杂的情绪对待爱情。他们对爱情已有所怀疑。他们时常赞美它,也时常诅咒它。除了一些短暂的瞬间,渴望自由的人类灵魂总是把爱情所要求的自我服从看作是有失体面的。爱情带来的也许是人所能得到的最大的幸福,但却非常难得。爱情难得无忧无虑。有爱情讲述的故事,其结局总是令人忧伤的。
许多人害怕它的威力,满腹怨恨地只求摆脱它的重压。他们拥抱着自己的锁链,同时又怀恨在心,因为他们知道那是锁链。爱情并不总是盲目的,因为没有什么比死心塌地去爱一个你明知不值得爱的人更可悲了。
但是,仁慈之爱却不像爱情那样带有不可弥补的缺陷,不像爱情那样昙花一现。诚然,仁慈之爱并非把性的因素全然排斥在外,就像跳舞一样;某人去跳舞,是为了享受有节奏运动的乐趣,并不一定就是想和舞伴上床;不过,只有在跳的时候不觉得厌烦,跳舞才是一种愉快的刺激。
在仁慈之爱里,性本能虽已得到升华,但它仍然赋予这种爱的情感以某种热情与活力。仁慈之爱是善的较好的一面,它使本身具有严肃性的善变得温厚,从而使人们可以不太困难的遵循那些较细微的德行,如自制、忍耐、诚实和宽容等,因为这些德行原本是被动的和不太令人振奋的。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报。
我觉得很惭愧,自己竟然得出了一个这样平庸的结论。凭我对效果的直觉,我本可以用某种惊世骇俗的悖论,或者用一种会使读者发笑并以为是我特有的玩世不恭的态度来结束本文。但除了这些甚至从字帖上也能读到或者从牧师那里也能听到的老生常谈,我觉得没有别的话可说了。我兜了一大圈,发现的仍然是人人熟知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