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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也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
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
中神探的代名词。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无数人凭它跨入推理之海,排名第一,名至
推理小说流派众多,旁支横斜,但解谜本格始终是正统,主流地位轻易动摇不得,唯
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礼的大概也只有汉密特和钱德勒撑起的硬汉一脉了。汉密特不是第一
个写硬汉小说的作家,但他是第一个给硬汉小说注入文学素质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
己的创作开辟了推理小说的另一块战场。《马耳他之鹰》,号称“胜过海明威任何一部小
虽然是推理小说的开山之作,但爱伦坡的几部短篇就算在今天看来也颇有特色。能够
利用短小的篇幅制造出缕缕不绝的悬疑之感,在严谨的逻辑推理之中融入奇幻情节,并用
诡谲的文笔锦上添花,迄今也没几个短篇作家办得到。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伦坡永不过时
历史推理小说,华夏的这个版本是从海峡对面著名的推理小说出版社“脸谱出版社”
引进的,包括有脸谱出版社老大谢材俊(也就是唐诺同学)的推荐导读,其中就有这个书
名的来历,要知道以前的引进者可是经常把这个删掉的。当然最早的时候书香门第图书馆
西蒙斯在《血腥的谋杀》中指出间谍小说的两大创作方向:一种以格雷厄姆格林和本
书作者约翰勒卡雷为代表,他们以自身的经历为准,把神秘的间谍平民化,浓墨重彩地描
绘他们的痛苦和无奈,文学质素较高;另一种则以写出007系列的伊恩弗莱明马首是瞻,着
力描写间谍生涯的传奇色彩,通过间谍和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之间的斗争塑造起“超人”
似的形象。本书是勒卡雷的成名作,还没有他后来小说中挥之不去的暮气,显得创意超群
。全书情节跌宕起伏,屡屡在读者意想不到的地方峰回路转。在作家写实冷静有节制的笔
威尔基柯林斯的小说现在看来可能有点落伍,毕竟不是人人都会欣赏那种慢节奏的,
缺少血腥谋杀和精妙诡计的侦探小说。不过考虑到《月亮宝石》是推理小说草创期的作品
,我们还是要佩服柯林斯说故事的本领,佩服他能够在如此漫长的篇幅中始终牵住读者的
视线。诺贝尔奖获得者艾略特曾评价此书为“最优秀的英国侦探小说”,不是没有道理的
菲利普马洛初次登场的长篇小说,从此之后硬汉派侦探找到了他们的最佳代言人。可
以说,马洛这个外表冷酷内心温柔的都市独行侠角色,影响了后来的每一个硬汉侦探。同
是冷硬派大家,钱德勒的风格与汉密特却是千差万别:后者是彻底的世故和冷酷,侦探从
内硬到外,而前者却始终不愿放弃心中对美好人性的希望,笔下侦探也只是个热水瓶--外
冷内热。所以汉密特被人称之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而钱德勒却是“犯罪小说的桂
相对原作,希区柯克的电影版本可能更为有名。而我个人的建议也是:去看电影吧,
忘了小说本身。以普通读者的阅读口味而言,这本书和推理是扯不上太多关系的,作者的
我心中本格推理的第一作品。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这本书真称得上是一个异类了。
从头到尾都紧张刺激,让读者欲罢不能。前所未有的情节布置当真可说是“异想天开”,
从中可看出本格推理的真正魅力。看了此书后我给朋友说故事,总是把《无人生还》当成
招牌菜,也屡屡让听众沉浸其中,拍手称绝。Amazon网上有关此书的评论近五百则,几乎
侦探女王的成名作,一部把凶手意外性发挥至颠峰的作品。可惜的是,作品结局虽振
聋发聩,但全书其它部分却稍嫌沉闷,节奏是典型的英式温吞水风格--这是克里斯蒂绝大
The Long Goodbye国内出版的时候叫长相别,和电影的译名一样。80年代初的时候,
这本书初问世时,曾因作者离经叛道的思想和粗俗利落的文笔引起极大争议。以犯罪
者为第一主人公,以凶手做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让读者在感同身受中渐渐与凶手立场趋于
一致--这种技巧在今天随处可见,在当时却着实是个创举。这本书甚至影响了后来因写出
无论是普佐的小说还是科波拉的电影都曾在西方掀起滔天巨浪,《教父》第一次让我
们知道原来黑手党也可以坏得优雅迷人,坏得如此有品位。小说自然是精彩的,但对推理
迷而言它只是一本好看的黑帮小说而已,毕竟其中没有任何与推理相关的情节。也许我更
根据本作改编的电影成为继《一夜风流》、《飞越疯人院》之后第三部一举囊括最佳
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最佳剧本等五项主要奖项的电影。说实话,小说一点也
不比电影逊色,高智商的罪犯和漂亮年轻的女探员之间的对峙,时时让读者冷汗直流。开
与阿加莎·克里斯蒂、约瑟芬·铁伊齐名的英国正统推理三女杰之一。主角是贵族神
克里斯蒂的一些长篇小说常常显得像是一部短篇小说的扩展版,所以我们要是想领会
侦探女皇不落俗套的构思和制造“文字障”的技巧,看看短篇也是不错的选择。本书是一
本短篇小说集,国内好象没有单独出版过,但其中许多篇小说可以在克里斯蒂的各短篇选
福塞斯的处女作,一出版便轰动推理文坛,成为年度第一畅销书,也获得一九七二年
爱伦坡年度最佳侦探小说奖。这本书节奏极快,叙事中双线并行,有条不紊,读者的心一
直被吊在喉咙口,直到小说结束时才能嘘出一口长气。《豺狼的日子》是惊险小说的颠峰
个人十分偏爱的一部钱德勒作品。书中写的是推理小说中难得一见的爱情范式,冷酷
/忧伤/现实/浪漫合为一体,在作品结局一切矛盾纠缠爆发,令人低回不已。只不过如此有
意境的一个书名却被翻译成恶俗的《恋人无情》,真该打打译者的屁股。 ‘Farewell, M
y Lovely‘还有个译名叫再会吾爱,新版译名,不过新版译名封面设计极为拙劣。
这部小说能够得享大名,希区柯克居功至伟。与其看巴肯的原著,我倒是更愿意看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