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互联网+中国(包头)服务交易会”筹备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84号)

2019-02-27 21:31

  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互联网+中国(包头)服务交易会”筹备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会议、会展服务等相关内容;(三)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在包头市title=网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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