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车司机竟然酒驾平台企业应更科学有效地管理从业人员

2019-03-01 00:00

  苏报公益守护专讯(记者赵晨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今天,这一理念几乎人所共知,然而,还是有司机心存侥幸酒驾上路,其中甚至还有营运车辆的职业司机。检察机关近期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发现,有多名营运车辆的司机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其中大多是网约车。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去年9月的一天中午,王某(化名)与朋友在姑苏区西北街一家餐厅吃饭。据王某回忆,吃午饭时,他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饭后,王某驾车途经一个路口左转弯时,与同样左转弯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碰擦,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现场市民发现王某满身酒气,于是立即报警。经检测,王某当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调查发现,王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案发时驾驶的是公司的车,车辆信息载明车辆性质为网络预约出租车客运,为营运机动车。

  无独有偶。去年6月,网约车司机方某在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之后开车将自己的亲友送回家后继续跑网约车。案发当晚11时左右,方某又驾车约朋友出来吃夜宵,其间又喝了两瓶多啤酒。之后,他驾车送朋友回住处,途中撞上了一辆轿车。经酒精测试,方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在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中,此类网约车司机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案件已有多起。检察官李洲颜告诉记者,在审理中,他们发现犯罪嫌疑人安全意识淡漠,其所作所为与营运车辆的驾驶员职业要求明显不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达到醉酒标准驾驶营运车辆的,会受到取消网络预约车驾驶员资格等行政处罚,如果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将从重处罚。

  去年,交通运输部在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存在很多公共安全隐患。其中,对网约车司机的安全教育与监管缺失十分明显。据调查,网约车司机往往分散在城市各处,司机与平台管理方的物理距离往往比较远,管理相对松散。一旦出事,事后处罚虽然有章可循,但是事前预防更让人关注。目前网约车企业的监管体系并不能排除部分司机在利益驱使下酒后驾车的行为。一旦出现酒后驾驶,不仅会对车上乘客以及司机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危及他人。

  检察官建议,作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从业者,首先应该具备较高的行业自律要求。相关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更科学有效的管理,增加职业教育频率,提升从业者的交通安全素养。同时,相关部门也应通过加强对网约车的监管,淘汰不合规网约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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