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送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2019-03-01 16: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全面了解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情况,编制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库,现请你单位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的相关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了解各地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做法,为编制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集和项目库提供支撑。

  (一)《地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见附件1)。内容主要包括:各地方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介绍(包括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考虑等),以及所辖地区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包括情况介绍、典型案例和典型项目)等。

  (二)《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见附件2)。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企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介绍(包括相关规划、资金支持、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典型案例和典型项目等。

  2017年12月28日前,相关单位完成报送材料编写汇总并反馈至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地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附件1),并组织所在地区有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相关企业填写《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附件2)。

  (二)请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有关下属单位填写《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附件2)。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提交所辖地区企业的报送材料(含电子版)。中央企业集团统一汇总、提交有关下属单位填写的报送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版请以机要交换或EMS邮寄方式报送我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填报内容客观、真实、及时有效。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址: 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 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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