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吉林省劳动技术学校)“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创业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4-06 16:02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吉林省劳动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吉林省劳动技术学校)“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创业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吉林省劳动技术学校)“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创业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吉林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吉林省劳动技术学校)“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创业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内容:“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创业能力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地点: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综合窗口

  (3)投标人提供企业2018年7月至12月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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