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远程智能急救移动工作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会议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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