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上线全国首个互联网仲裁电子证据平台

2019-07-18 17:07

  7月18日,宁波仲裁委召开互联网在线仲裁平台暨全国首个互联网仲裁电子证据平台正式运行发布会,实现了互联网仲裁案件全流程线上解决,电子数据全流程自己跑,真正做到纠纷产生在网络,纠纷化解在网络。

  这是宁波仲裁委为适应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要求的创新之举,对于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有重要意义。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平台发生的海量交易必将产生纠纷,特别是金融类纠纷更是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些纠纷都具有量大类型化、标的小、参与主体多、地域跨度大、催收成本高等特点,面对传统诉讼成本高、耗时长且司法资源相对紧张,对纠纷解决方式提出了新的需求。

  宁波仲裁委此次发布的电子证据平台借助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时间戳、完整性鉴别、大数据分析、加密算法等先进互联网技术,无缝对接各个电子数据来源接口(包括原文电子证据和哈希电子证据),并计算哈希值同步至司法区块链,保障电子数据安全性、真实性,实现全流程见证、全链路可信、数据不可篡改。当发生纠纷时,通过哈希值校验,前置性地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查认定,确认电子证据是否被篡改。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存储难、取证难、认定难的天生缺陷,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提升广大群众对互联网仲裁信息化建设的获得感。

  针对标的小、周期短、维权成本高、电子证据认定难等互联网金融案件,电子证据平台如何高效快速处理?平台可根据案件类型及仲裁委要求,前置性的将电子证据进行要素化、格式化、标准化梳理,为金融案件进行批量化仲裁打下基础。同时,电子证据可自动识别、自动匹配、自动归集,构建可视化、标准化、格式化的司法管理体系,并结合智能校验、智能分析、智能计算,确保当事人案件批量化、智能化、敏捷化的仲裁处理效率,有效解决互联网案件难以规模化高效处理的问题。做到了当事人解决纠纷一次都不用跑,还能有效节约当事人时间、经济、精力等成本。

  “我们建设电子证据平台,是希望从源头上能够解决电子数据可信问题,让证据多跑路,无须当事人舟车劳顿,做到一次都不用跑,满足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电子证据前置性审查自动校验和要素化归类呈现,使我们的仲裁案件审理更加快捷、高效,让网上仲裁像上淘宝购物一样便捷”宁波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仲裁办主任张光宏介绍,平台还将陆续实现与法院、仲裁机构、公证等机构互通互认,实现资源共享,让老赖无处可藏,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现代信用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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