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2019-08-22 07:53

  根据《衢州市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度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工作协调会备忘录》起草了《衢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考核办法》于2019年1月22开展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征求会。 2019年4月17日-5月8日于衢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示进行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6月11日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征求意见会。

  2017年6月以来,酷骑、哈罗、摩拜、名天动力4家共享单车企业进驻衢州,截止2018年12月底共享单车有3万辆左右。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给市民短距离出行带来便利,受到市民的欢迎,但也出现了企业无序投放、车辆乱停放等突出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和秩序,更是与衢州有礼、创建文明城市不协调。

  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进行调控并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建立竞争择优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合理有序投放,促进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

  1.《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

  2.《衢州市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衢市交〔2018〕179号)。

  一是明确投放总量。确定到2019年底,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控制在40000辆内。之后根据各企业运行情况及考核评价意见,在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经充分论证,按需调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及投放总量。

  二是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共10项指标(分值为100+10分),分别是资料报备、信息化监管、现场管理、运营服务、投诉处理、社会满意、企业诚信、政策执行、媒体曝光等9个方面,以及企业创新1个加分项。

  三是明确考核实施方法。考核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也可邀请行业专家以及市民代表参与考核工作。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周期,一周期分两次进行,分别为本年7月及次年1月,考核结果取2次得分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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