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伦理(有关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方面的案例名言

2019-08-2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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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全部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因此,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作为公民应有的品德操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二十个字,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规范。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人们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在人们的互相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因此,讲文明礼貌能促进人们的团结友爱,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情感的道德桥梁。

  讲文明礼貌是社会文明和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志之一。人的行为举止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每一个自尊自爱的人都应当把讲究个人礼仪当作获取成功的素质去培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会看到种种不讲文明礼貌的现象,如一些人常常出言不逊、恶语伤人,失礼不道歉,无理凶三分,骑车撞倒人后扬长而去,乘车争先恐后,在公共汽车上见老人或抱小孩的妇女不让座……如此等等,都是不讲文明礼貌的表现,必须认真克服。

  文明礼貌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很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明礼貌的要求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例如,中华民族历来有好客的传统,“有客上门,当降阶而迎”,但是现代社会探亲访友不仅要轻声敲门,而且需提前通过电话等形式预约。另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们与外国友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风俗习惯,尊重对方的礼仪。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人际交往中生活,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孤立地生存,而在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都需要别人的关心、爱护,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帮助。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使助人为乐在社会上蔚然成风,那么,你就能随时随地得到他人的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这个意义上讲,“助人”也就是“助己”。因此,人人都应该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积极主动地爱护他人,帮助他人。具体来说应做到:一是“我为人人”。每个人都应该从乘车让座、帮助残疾人过马路等小事做起,养成关心他人的习惯。二是“遇难相帮”。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他人发生不幸、出现困难时,热情帮助,为其分忧解难。三是“见危相救”。比如,在遇到歹徒行凶时,遇到有人恃强凌弱时,遇到意外险情等危急情况时,每个公民都应该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弘扬正气。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了秦炳奎、张东京、左宝忠、盛晓虹等一批见义勇为的模范人物,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四是热心公益。社会公益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每个公民都要关注和支持社会公益,多献一点爱心,多添一份真情,在社会生活中做一个热心人,如赈灾救荒、捐资助学、义务献血、为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等等,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公共财物包括一切公共场所的设施,它们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大家享有各种服务和便利的物质保证。对待公共财物是爱护、保护,还是浪费、破坏,是一个公民有没有社会主义道德的反映。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一要爱护本单位的公物,做到公私分明,不占用公家的财物,不化公为私。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爱护机器、设备;有些人在家里千方百计节约用电、用水,在单位却对“长明灯”、“长流水”满不在乎,视而不见;有些人甚至化公为私,随意占用公家财物,并认为“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二要爱护公共设施,如电话亭、路灯及有关通信线路、交通设施等,还要包括保护文物古迹,使其为更多的人服务。有些人不注意爱护公共设施,我们遗憾地看到:街头的公益广告牌被故意损坏,宣传橱窗的玻璃被人为破坏,市区新公园内设置的几只“梅花鹿”、“小山羊”有的已经成了“残废”;一些人就是喜欢在公园、文物古迹等地“信手题词”;有的人甚至把公共设施视为“发财致富的源泉”,恶意偷盗窨井盖,导致夜间行人受伤致残。三要敢于同侵占、损害、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有些人经常抱怨公用设施差,但是对随意破坏、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无动于衷,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同侵占、损害、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关心和爱护公共财物。

  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黄河的长时间断流,沙尘暴的频频发生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危害,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能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安居乐业,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环境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保护环境,首先要增强环保意识。有些人认为,现在是初级阶段,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环境治理以后再说。岂不知环境问题已成为我们发展经济的一大制约因素,况且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远远超过前几年污染企业所产生的“效益”。据有关部门测算,治理太湖至少需要投入2000亿,利害关系可想而知。但是,仍有少数人认为:天空那么大,放点烟气算什么;江河这么多,排点污水算什么;天地这么广阔,有点噪音算什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明白,“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其次,要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养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如自觉节约能源,反对浪费,不乱倒垃圾、污水,不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等。此外,还应积极参加植树造林,保护绿化成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纪律观念、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护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遵纪守法,首先要知法。随着“三五”、“四五”普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市民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为了一些不足道的小事,恶语相向,拔拳斗殴,伤害对方,甚至闹出了人命案子,成为终身憾事。这种惨痛的教训屡见不鲜。所以,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首先要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搞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其次要守法。有少数人认为,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崇尚自由竞争,因此,有的人就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盗用他人专利或商标权,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有的甚至制造、销售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更是法制经济,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要护法。有些人仍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时,就认为“与己无关”、不必去管“闲事”。如果人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安危,见恶不斗、见凶躲避,甚至目睹有人同犯罪分子搏斗时也不去相助,出现使“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就会使邪气上升,使社会不得安宁。今天流氓侮辱了过路妇女,大家不过问,明天说不定就会降临到你的家人头上;今天小偷扒窃别人的钱包,大家不制止,明天说不定那只罪恶的黑手就会伸进你的口袋。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敢于扶正祛邪,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努力为他人、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外部标志。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公德比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更为重要。社会公德具有维护和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功能,对于培养人的高尚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公德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事关重大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由国家提倡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是在人们日常的公共活动中,应当遵守、维护的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守则。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人类为维系正常生活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在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也体现着一个人内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修养,体现着他尊重人、关心人, 以及文明交往的风度和艺术。讲文明礼貌,能促使人们之间团结友爱,既有利于社会,又可以美化生活。

  助人为乐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直接体现。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都不能脱离他人的帮助而存在,也不能脱离他人的关心而生活。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依存、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爱护公物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公民要关心、爱护和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破坏和浪费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指讲究公共卫生、美化个人生活环境等,还包括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能源等广泛内容。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多,保护环境对于可持续发展,维护子孙万代的根本利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又一基本要求。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纪律观念强不强,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⑶ 继承性。它是前人在社会生活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而又代代相传的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的经验结晶。

  我国宪法把遵守社会公德作为公民的义务,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我国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

  展开全部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因此,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作为公民应有的品德操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二十个字,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规范。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人们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在人们的互相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因此,讲文明礼貌能促进人们的团结友爱,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情感的道德桥梁。

  讲文明礼貌是社会文明和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志之一。人的行为举止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每一个自尊自爱的人都应当把讲究个人礼仪当作获取成功的素质去培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会看到种种不讲文明礼貌的现象,如一些人常常出言不逊、恶语伤人,失礼不道歉,无理凶三分,骑车撞倒人后扬长而去,乘车争先恐后,在公共汽车上见老人或抱小孩的妇女不让座……如此等等,都是不讲文明礼貌的表现,必须认真克服。

  文明礼貌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很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明礼貌的要求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例如,中华民族历来有好客的传统,“有客上门,当降阶而迎”,但是现代社会探亲访友不仅要轻声敲门,而且需提前通过电话等形式预约。另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们与外国友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风俗习惯,尊重对方的礼仪。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人际交往中生活,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孤立地生存,而在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都需要别人的关心、爱护,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帮助。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使助人为乐在社会上蔚然成风,那么,你就能随时随地得到他人的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这个意义上讲,“助人”也就是“助己”。因此,人人都应该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积极主动地爱护他人,帮助他人。具体来说应做到:一是“我为人人”。每个人都应该从乘车让座、帮助残疾人过马路等小事做起,养成关心他人的习惯。二是“遇难相帮”。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他人发生不幸、出现困难时,热情帮助,为其分忧解难。三是“见危相救”。比如,在遇到歹徒行凶时,遇到有人恃强凌弱时,遇到意外险情等危急情况时,每个公民都应该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弘扬正气。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了秦炳奎、张东京、左宝忠、盛晓虹等一批见义勇为的模范人物,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四是热心公益。社会公益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每个公民都要关注和支持社会公益,多献一点爱心,多添一份真情,在社会生活中做一个热心人,如赈灾救荒、捐资助学、义务献血、为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等等,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公共财物包括一切公共场所的设施,它们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大家享有各种服务和便利的物质保证。对待公共财物是爱护、保护,还是浪费、破坏,是一个公民有没有社会主义道德的反映。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一要爱护本单位的公物,做到公私分明,不占用公家的财物,不化公为私。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爱护机器、设备;有些人在家里千方百计节约用电、用水,在单位却对“长明灯”、“长流水”满不在乎,视而不见;有些人甚至化公为私,随意占用公家财物,并认为“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二要爱护公共设施,如电话亭、路灯及有关通信线路、交通设施等,还要包括保护文物古迹,使其为更多的人服务。有些人不注意爱护公共设施,我们遗憾地看到:街头的公益广告牌被故意损坏,宣传橱窗的玻璃被人为破坏,市区新公园内设置的几只“梅花鹿”、“小山羊”有的已经成了“残废”;一些人就是喜欢在公园、文物古迹等地“信手题词”;有的人甚至把公共设施视为“发财致富的源泉”,恶意偷盗窨井盖,导致夜间行人受伤致残。三要敢于同侵占、损害、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有些人经常抱怨公用设施差,但是对随意破坏、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无动于衷,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同侵占、损害、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关心和爱护公共财物。

  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黄河的长时间断流,沙尘暴的频频发生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危害,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能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安居乐业,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环境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保护环境,首先要增强环保意识。有些人认为,现在是初级阶段,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环境治理以后再说。岂不知环境问题已成为我们发展经济的一大制约因素,况且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远远超过前几年污染企业所产生的“效益”。据有关部门测算,治理太湖至少需要投入2000亿,利害关系可想而知。但是,仍有少数人认为:天空那么大,放点烟气算什么;江河这么多,排点污水算什么;天地这么广阔,有点噪音算什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明白,“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其次,要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养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如自觉节约能源,反对浪费,不乱倒垃圾、污水,不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等。此外,还应积极参加植树造林,保护绿化成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纪律观念、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护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遵纪守法,首先要知法。随着“三五”、“四五”普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市民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为了一些不足道的小事,恶语相向,拔拳斗殴,伤害对方,甚至闹出了人命案子,成为终身憾事。这种惨痛的教训屡见不鲜。所以,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首先要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搞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其次要守法。有少数人认为,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崇尚自由竞争,因此,有的人就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盗用他人专利或商标权,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有的甚至制造、销售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更是法制经济,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要护法。有些人仍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时,就认为“与己无关”、不必去管“闲事”。如果人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安危,见恶不斗、见凶躲避,甚至目睹有人同犯罪分子搏斗时也不去相助,出现使“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就会使邪气上升,使社会不得安宁。今天流氓侮辱了过路妇女,大家不过问,明天说不定就会降临到你的家人头上;今天小偷扒窃别人的钱包,大家不制止,明天说不定那只罪恶的黑手就会伸进你的口袋。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敢于扶正祛邪,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努力为他人、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外部标志。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公德比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更为重要。社会公德具有维护和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功能,对于培养人的高尚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公德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事关重大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由国家提倡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是在人们日常的公共活动中,应当遵守、维护的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守则。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人类为维系正常生活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在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也体现着一个人内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修养,体现着他尊重人、关心人, 以及文明交往的风度和艺术。讲文明礼貌,能促使人们之间团结友爱,既有利于社会,又可以美化生活。

  助人为乐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直接体现。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都不能脱离他人的帮助而存在,也不能脱离他人的关心而生活。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依存、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爱护公物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公民要关心、爱护和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破坏和浪费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指讲究公共卫生、美化个人生活环境等,还包括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能源等广泛内容。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多,保护环境对于可持续发展,维护子孙万代的根本利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又一基本要求。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纪律观念强不强,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⑶ 继承性。它是前人在社会生活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而又代代相传的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的经验结晶。

  我国宪法把遵守社会公德作为公民的义务,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我国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

  展开全部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因此,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作为公民应有的品德操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二十个字,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规范。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人们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在人们的互相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因此,讲文明礼貌能促进人们的团结友爱,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情感的道德桥梁。

  讲文明礼貌是社会文明和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志之一。人的行为举止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每一个自尊自爱的人都应当把讲究个人礼仪当作获取成功的素质去培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会看到种种不讲文明礼貌的现象,如一些人常常出言不逊、恶语伤人,失礼不道歉,无理凶三分,骑车撞倒人后扬长而去,乘车争先恐后,在公共汽车上见老人或抱小孩的妇女不让座……如此等等,都是不讲文明礼貌的表现,必须认真克服。

  文明礼貌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很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明礼貌的要求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例如,中华民族历来有好客的传统,“有客上门,当降阶而迎”,但是现代社会探亲访友不仅要轻声敲门,而且需提前通过电话等形式预约。另外,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们与外国友人的交往越来越多,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风俗习惯,尊重对方的礼仪。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人际交往中生活,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孤立地生存,而在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都需要别人的关心、爱护,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帮助。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使助人为乐在社会上蔚然成风,那么,你就能随时随地得到他人的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这个意义上讲,“助人”也就是“助己”。因此,人人都应该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积极主动地爱护他人,帮助他人。具体来说应做到:一是“我为人人”。每个人都应该从乘车让座、帮助残疾人过马路等小事做起,养成关心他人的习惯。二是“遇难相帮”。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他人发生不幸、出现困难时,热情帮助,为其分忧解难。三是“见危相救”。比如,在遇到歹徒行凶时,遇到有人恃强凌弱时,遇到意外险情等危急情况时,每个公民都应该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弘扬正气。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了秦炳奎、张东京、左宝忠、盛晓虹等一批见义勇为的模范人物,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四是热心公益。社会公益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每个公民都要关注和支持社会公益,多献一点爱心,多添一份真情,在社会生活中做一个热心人,如赈灾救荒、捐资助学、义务献血、为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捐物等等,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公共财物包括一切公共场所的设施,它们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大家享有各种服务和便利的物质保证。对待公共财物是爱护、保护,还是浪费、破坏,是一个公民有没有社会主义道德的反映。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一要爱护本单位的公物,做到公私分明,不占用公家的财物,不化公为私。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爱护机器、设备;有些人在家里千方百计节约用电、用水,在单位却对“长明灯”、“长流水”满不在乎,视而不见;有些人甚至化公为私,随意占用公家财物,并认为“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二要爱护公共设施,如电话亭、路灯及有关通信线路、交通设施等,还要包括保护文物古迹,使其为更多的人服务。有些人不注意爱护公共设施,我们遗憾地看到:街头的公益广告牌被故意损坏,宣传橱窗的玻璃被人为破坏,市区新公园内设置的几只“梅花鹿”、“小山羊”有的已经成了“残废”;一些人就是喜欢在公园、文物古迹等地“信手题词”;有的人甚至把公共设施视为“发财致富的源泉”,恶意偷盗窨井盖,导致夜间行人受伤致残。三要敢于同侵占、损害、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有些人经常抱怨公用设施差,但是对随意破坏、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无动于衷,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同侵占、损害、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关心和爱护公共财物。

  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黄河的长时间断流,沙尘暴的频频发生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危害,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和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能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安居乐业,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环境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保护环境,首先要增强环保意识。有些人认为,现在是初级阶段,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环境治理以后再说。岂不知环境问题已成为我们发展经济的一大制约因素,况且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远远超过前几年污染企业所产生的“效益”。据有关部门测算,治理太湖至少需要投入2000亿,利害关系可想而知。但是,仍有少数人认为:天空那么大,放点烟气算什么;江河这么多,排点污水算什么;天地这么广阔,有点噪音算什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明白,“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其次,要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养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如自觉节约能源,反对浪费,不乱倒垃圾、污水,不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等。此外,还应积极参加植树造林,保护绿化成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纪律观念、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护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遵纪守法,首先要知法。随着“三五”、“四五”普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市民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为了一些不足道的小事,恶语相向,拔拳斗殴,伤害对方,甚至闹出了人命案子,成为终身憾事。这种惨痛的教训屡见不鲜。所以,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首先要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搞清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其次要守法。有少数人认为,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崇尚自由竞争,因此,有的人就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盗用他人专利或商标权,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有的甚至制造、销售淫秽音像制品。实质上,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更是法制经济,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要护法。有些人仍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时,就认为“与己无关”、不必去管“闲事”。如果人人都只考虑自己的安危,见恶不斗、见凶躲避,甚至目睹有人同犯罪分子搏斗时也不去相助,出现使“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就会使邪气上升,使社会不得安宁。今天流氓侮辱了过路妇女,大家不过问,明天说不定就会降临到你的家人头上;今天小偷扒窃别人的钱包,大家不制止,明天说不定那只罪恶的黑手就会伸进你的口袋。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敢于扶正祛邪,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努力为他人、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影响着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外部标志。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公德比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更为重要。社会公德具有维护和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功能,对于培养人的高尚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公德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事关重大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由国家提倡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是在人们日常的公共活动中,应当遵守、维护的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守则。

  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人类为维系正常生活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在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也体现着一个人内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修养,体现着他尊重人、关心人, 以及文明交往的风度和艺术。讲文明礼貌,能促使人们之间团结友爱,既有利于社会,又可以美化生活。

  助人为乐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直接体现。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都不能脱离他人的帮助而存在,也不能脱离他人的关心而生活。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依存、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爱护公物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它要求公民要关心、爱护和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破坏和浪费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指讲究公共卫生、美化个人生活环境等,还包括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能源等广泛内容。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多,保护环境对于可持续发展,维护子孙万代的根本利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又一基本要求。对于一个公民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纪律观念强不强,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⑶ 继承性。它是前人在社会生活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而又代代相传的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的经验结晶。

  我国宪法把遵守社会公德作为公民的义务,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我国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

  公民道德是指人的道德观念素质和道德能力素质的总和。在不同的社会与时代,道德的目标指向有不同的内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此可见,公民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核心、一条原则和“五爱”、“三德”等四个方面,具体来说包括四个规范,即: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家庭美德规范。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广大人民群众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凝炼的语言,将我国公民应当遵守、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的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为20个字,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基本道德规范,在我国道德建设的历程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表明我们党和国家更加深刻地把握了我国社会的道德建设包括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大力倡导这些基本道德规范,对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乃至于对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无疑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纲要》提出的20个字可以再细分为这样10个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民道德这10个基本规范,在调整公民个人与社会、与国家、与他人的关系中,各有不尽相同的功能,大致说来可以对这些功能作这样的认识和划分:“爱国”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守法”是“爱国”规范的延伸,规范的也主要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即把“守法”作为公民对国家的道德责任的“底线”;“明礼”主要是规范公共场合的公共道德行为,文明礼貌是公民在公共场合应当遵守的最基础的道德准则;“诚信”主要也是规范公共关系中的道德行为,是对“明礼”规范的进一步深化和“升华”;“团结”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公民之间的道德关系,强调公民之间的亲和力;“友善”与“团结”是同一层次的道德规范,功能也是相类似的,但更加注重公民个人之间的亲善关系;“勤俭”主要是对公民个人提出来的道德要求,勤俭的道德素质更多地在公民个人的行为中表现出来;“自强”主要也是对公民个人的道德素质提出要求,与“勤俭”是同一层次的道德准则;“敬业”主要是规范公民与职业的道德关系;“奉献”主要是规范公民与社会的道德关系,并引申出公民对待他人的道德责任。

  社会公德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活中,为了维持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全体社会成员应当遵守的一些最基本、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如我市制定实施的《宁波市市民文明守则》、《宁波市市民“十不”规范》就是属于社会公德的内容。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共同道德进步,是每个社会成员人人都应当遵守的行为文明的基本尺度。

  社会公德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文明和进步逐步积累和发展起来的,反映了维护人类共同生活秩序最基本的道德行为要求,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公德处于社会道德结构的基础层面,如同建造高楼大厦一样,越是基础的东西,越是重要。近年来,全国各地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公德状况比以往有了改善。但从总体而言,广大群众的社会公德水准仍然亟需提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公德面貌,直接反映了这个国家或地区公民道德的水平。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大力倡导社会公德,从人的基本道德文明抓起,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道德建设“基础工程”之一。

  《纲要》指出:“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这是每个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文明规则。

  人们的职业道德状况如何,反映了社会道德的一般水平,并直接关系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应当看到,近年来,我国地方、部门和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重视职业道德建设,认真抓好本职业的“行风”、“行规”教育,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但是从整体职业道德状况看,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有的不讲质量,以次充好;有的丧失信誉,互相欺骗;有的唯利是图,假公济私;有的造假制劣,危害民众,等等,某些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已发展到了严重损害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地步。社会风气不正,首先是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不正。认真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提高人们的基本道德素质,确立职业责任感与事业心,促进改革,发展经济,树立道德新风,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指出:“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纲要》对职业道德的这种规定,既体现了时代的鲜明特征,又概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特点,所以,它适用于各行各业,是对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要求。

  家庭美德属于家庭道德范畴,所谓家庭美德,是指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国的家庭生活正面临着社会经济变革以及全球性的新技术革命和新生活方式的影响。这些变化影响是浣的,它不仅影响人们的家庭经济生活,而且还影响人们的家庭道德价值观念。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大力倡导既体现我国优良道德传统,又体现时代文明进步要求的家庭美德,是保证广大社会成员家庭生活稳定、美满和幸福,促进整个社会生活健康、文明和进步的重要精神条件。常言道:“家和万事兴”。这里所谓的“家和”,就是指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随着时代进步和物质条件的改善,我国人民的家庭生活内涵日趋丰富,作为调节家庭成员内部及外部人际关系的家庭伦理道德,表现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协调家庭人际关系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家庭美德更凸现出道德责任、得他和亲情的一面,具有其他任何道德不可取代的独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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