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教育智能技术与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之知识建模与分析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9-06 16:00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教育智能技术与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之知识建模与分析平台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教育智能技术与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之知识建模与分析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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