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平台解纠纷

2019-11-10 18:14

  11月4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大胆探索,积极利用信息手段,创新调解方式,首次运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圆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上诉人车某某因与被上诉人邓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速裁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件标的较小,且一方当事人在广东深圳。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主动引导当事人使用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调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承办法官将案件移至云间互联网庭审平台,并通过技术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指导,分别进行注册,登记并上传了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和其他案件信息。

  11月4日下午,承办法官充分利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快捷、便利的优势,通过网络跨越数千公里的距离,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和法官的对话。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记入法院调解笔录。

  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法院可以随时随地灵活便捷开展调解,将本地区调解纠纷资源全部汇聚在网上,做到调解数据网上流转,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同时,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和完善各种新媒体、新平台的运用,通过先进、便捷的互联网技术更好地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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