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公告

2019-03-31 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编号:2018-017号),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2018年3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由于受行业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和利率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在有效期内实施债券发行,该无异议函到期自动失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