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4日 00:53进入复兴论坛来源:光明网-旅游频道手机看视频
4月11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1年十大旅游恶性案例,并通报了2011年关于旅游案件的工作成果。2011年,国家旅游局全年共挂账督办重点案件26宗,各地开展旅游合同、广告、价格、购物等专项检查13326次,全年共处罚旅游从业人员754人;旅行社1299家,其中吊销158家、罚款478家、停业整顿80家,罚款总额1083万元;各级星评委共取消星级饭店806家,其中五星14家。
同时,国家旅游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提出如下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大对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制度机制,狠抓案件查处,及时披露曝光案件查处情况,形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开展讲诚信活动,促进旅游业发展,共同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消费环境。
【案由】2011年6月30日,杭州某媒体刊登了一则《不购物就是坏游客,出门就要被车撞,浙江A旅行社地接导游恶语伤人》新闻,曝光浙江A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海洋公园双飞五日游”旅游团,涉嫌在香港段行程中擅自增加、变更购物点,损害游客合法权益。
【处理】经查,该旅游团由浙江A旅行社收客,浙江B旅行社具体操作,两社系拼团关系。浙江B旅行社在未取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于6月17日在香港段的行程中擅自增加、变更了购物点(原约定的购物点为名钻或DIL、瑞钻或法而约、都会太平洋及DFS商场四处,后实际是去了凯旋珠宝、盈翠珠宝、谢瑞麟珠宝、巧克力店、都会太平洋免税集团五处购物点),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浙江B旅行社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