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旅游投诉案件将“当天立案当天审判”(图)

2019-04-22 04:29

  (记者 侯嘉伟)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中称,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以前的旅游纠纷集中在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合同纠纷,是比较单一“两点”纠纷模式。随着旅游者的需求增加,旅游纠纷已经成线状态势,涉及旅游行为的吃、住、行、买、玩,必然扩展到提供服务的餐饮业、旅馆业、交通运输业、旅游商品的提供者等诸多行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涉旅游纠纷案件呈持续增长态势,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不少便民诉讼、便民立案,保护诉权以及便民审判等不少便民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在旅游景点设置明显的导诉指示牌,发放便民诉讼卡片,开通旅游纠纷投诉电话等方便旅游者诉求解决的方式。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畅通诉讼渠道。推广远程立案,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上门、巡回等多种途径拓宽立案渠道,保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诉权。

  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不大的案件推行简便审理方式,推广使用固定庭审模板和文书模板,探索“表格化审判”,减少制作裁判文书需要的时间,实现当天立案、当天审判的工作模式。建立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和立即执行的快速处理机制。

  今后,法院将建立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增加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在人民法庭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多的地方,如芝罘区、莱山区、蓬莱、龙口、牟平、海阳等,增设相应的派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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