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敲警钟!曲阜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2019-05-20 12:34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颜丙龙)在“五一”小长假来临之前,曲阜市市场监管局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敲警钟,强化价格监管。该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的政策提醒函》,发放到旅游市场经营者手上,以规范该市景区景点、停车场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景区门票严格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及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擅自涨价、通过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等违价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应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不得分割服务项目,减少参观内容,重复收费或变相涨价。

  2、所有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门票价格(含优惠门票价格、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服务价格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设有通票、联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也应一并公示。

  3、所有景区景点应保障游客知情权、选择权。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不得强制游客购买通票、联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将各种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

  1、停车场收费严格执行曲政字[2016]65号、曲价字[2016]35号文件:停车场收费严格执行非节假日、节假日规定标准。

  2、停车场收费标准应执行《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规定,在停车场进出口显著位置公示。停车收费标准牌要保持牌面干净整洁,不得涂抹、遮盖。

  该局警示各旅游景区、停车场经营户应严格执行有关门票、停车价格政策,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目前,该局价格检查人员已深入到三孔景区及周边景点、重点区域停车场,向经营者、游客发放上述提醒函500余份。检查旅游景点6外、停车场经营户13户。当场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3件,有效规范了“五一”小长假前旅游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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