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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降低重点国有景区偏高的门票价格,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2018年在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要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基本健全以景区正常运营成本为基础,科学、规范、透明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措施。一是合理界定门票定价成本构成,将门票定价成本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直接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所发生的成本支出,以及自然、文化遗产等资源保护支出;二是创新价格管理方式,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景区门票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季节性较强景区可实行淡、旺季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景区可采取价格上限管理、下浮不限方式;三是严格履行定价程序,包括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价格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等;四是建立门票价格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五是加强景区收支监管;六是规范景区价格行为;七是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景区价格失信惩戒机制。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