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9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的通知

2019-11-01 09:08

  为了抢抓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实施重大机遇,推进长江流域文化旅游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建成“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增强长江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长江文化旅游的整体繁荣和全面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整合原华中旅游博览会和长江旅游博览会,拟于2019年12月6日-8日在武汉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2019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以下简称“长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博会”坚持“创新开放 合作共赢”的主题,叫响“感受长江文化旅游新魅力”的口号,拟设长江流域展区、旅游企业展区、国际旅游展区、湖北市州展区、文创产品展区、旅游产品售卖区,展览面积达2万㎡,展位550个。会展活动丰富多彩,有开幕式、专业展销、专业洽谈、现场推介、专家论坛等系列活动。届时,将有文化和旅游部领导、长江流域及全国部分省(市、区)文化和旅游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旅行商参加会议,境外几十个国家或地区旅游机构、旅游企业参加展览,预计专业观众达到2万人次,普通观众达到10万人次。

  通过公开招标,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武汉锐亿博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承办会展事宜。

  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局、旅游产业联盟、旅游媒体联盟、旅游协会等旅游机构;旅游景区(点)、旅行社、酒店等旅游企业;旅游装备制造业、旅游商品、金融、交通、新闻传媒、旅游新业态等相关行业;博物馆、美术馆,文创中心、文化传媒公司、剧场、动漫游戏企业、影视文化公司、VR创作公司、文创产品开发、文旅咨询等相关企业。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市(州)为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与企业参会参展。市(州)文化和旅游局、4A级以上旅行社、4A级以上景区、五星级酒店、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单位必须参会参展。

  (二)积极配合踩线活动,减免线路安排中的景区门票(踩线线路将另行通知)。

  (三)做好本地文化旅游资源工作的宣传推介。各单位积极向参展联系人申请约定,利用会展开幕式现场组织本单位宣传推介文化旅游资源的机会(每个单位推介时间约半小时,除开幕式时间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提前做好推介准备工作。

  (四)认真统计参会参展情况,并将参会情况于11月29日前反馈给参会联系人,参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反馈给参展联系人。

  专业展销或专业洽谈、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产品系列推广活动及展示、“长江文化旅游产品大赛”优秀作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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