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
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则被执行人名下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老赖们,以后你的钱存在哪家银行都不安全了!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采纳数:11677获赞数:73338顺其自然,简简单单。
展开全部1、欠款不还,经法院催告后,仍不偿还的,法院可以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在很多方面进行限制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链接地址: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推荐于2017-09-27采纳数:9269获赞数:1173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2013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10月下旬,最高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都可能被纳入黑名单。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另外,这个名单也是分级公布,影响范围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上了本地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省级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全国的黑名单,这都是根据不同情形来上报的,如果总是赖账,那就层层上报,那影响范围就依次扩大了。
失信,指背约;不守信用。语出《国语·晋语四》:“得原而失信,何以使人?”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消息显示,今年我国将扩展10个失信联合惩戒领域,实现守信联合激励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