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录编外人员公告【招4人】

2020-01-31 16:55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服务工作,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大局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三)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报名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应聘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1:3,则按相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或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考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成绩的50%。

  考试时间于2019年8月20日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于8月22日8:30-12:00,14:00-17:30到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臻路45号)4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薪酬按越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局当年因编外人员辞职、解聘等原因而产生的空岗补员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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