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一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