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0-06-24 13: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2楼公司多功能厅。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5,927,4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的29.935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08,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的5.728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0.062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为上下游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关联股东苏日明、狄爱玲、李勇、陈茂森、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永盛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6,519,8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8034%;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1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61,720,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70%;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832%;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5.9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基于上述事实,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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