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还完房贷要及时办抵押注销登记

2020-12-07 14:49

  许多购房者在贷款买房还清房贷后,往往忽略了一件事——办理抵押注销登记。12月1日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风险点提示,提醒广大购房者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市民王先生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几年前将贷款全部还清,并拿到了产权证书,但一直未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近日王先生想出售房产,办理过户时得知,需要提供抵押注销手续,先办理抵押注销,才可以过户。王先生表示自己早就还清贷款,为什么没有自动解除抵押关系?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广大购房者,《物权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4.4.1规定: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1.主债权消灭的;2.抵押权已经实现的;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的。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登记机构与银行是各自独立的单位、独立的数据系统,银行贷款还清后不会自动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体现。申请人从贷款银行取得相关抵押注销手续后,应当及时主动去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以免未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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