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大措施

2019-02-24 04:4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江莹)昨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举行香港理事聘书颁发仪式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核心引擎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十大措施》《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同时启用2019《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发布会上,副市长黄敏致辞,并为新聘任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大律师、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颁发聘书。

  深圳国际仲裁院结合推动大湾区建设需要推出十大措施:在法人治理机制中进一步强化香港因素;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以规则创新推动制度融合;发挥平台优势,提升合作水平;联合港澳,共同服务“一带一路”;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在深圳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联合培训,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深港合作重点区域。

  黄敏表示,在《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之际,深圳市政府增强深圳国际仲裁院治理结构中的香港因素,是深圳落实《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圳国际仲裁院应继续重视并紧紧依托法人治理结构和《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加强国际合作,建设国际仲裁高地,充分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的特殊优势,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下,推动深港澳制度、机制和规则的互认、共生、融合和衔接,持续增强核心引擎功能,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记者注意到,十大措施进一步强化港澳因素,结合“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全面深化同港澳的制度、机制和规则互认、共生、融合和衔接,持续增强核心引擎功能。

  十大措施中,关于粤港澳联动的几项举措颇为亮眼,除充分发挥港澳辐射普通法和葡语系国家的优势,加大海外庭审中心布局,整合国际专业资源,开展联合培训外,还提出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在深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据悉,深圳国际仲裁院此次还更新了《仲裁员名册》,基本实现了仲裁员“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全覆盖,加大粤港澳合作力度,强化港澳因素,来自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员达到147名。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常务副主席刘晓春博士指出,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能充分发挥港澳仲裁员在各自法域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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