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王振刚先生、何超凡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4、5、6、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