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签证(C类签证)是经由克罗地亚过境,或停留克罗地亚180天内不超过90天的许可,是用来以过境、旅游、商务、私人或者其他目的而颁发的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的签证。签证的有效期取决于访问者访问克罗地亚的具体情况,但有效期不超过5年。单独的签证本身并不赋予访问者进入或工作在克罗地亚的权利。
克罗地亚政府决定从2014年7月22日采用Decision No. 565/2014 EU。所有持有有效的申根文件(如下所列)、以及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和罗马尼亚(如下所列)签证和居留许可的访问者,不需要再额外申请(克罗地亚)签证进入克罗地亚。
持有以下(有效)文件的访问者,在克罗地亚过境或者停留180天内不超过90天不需要申请签证: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公民或瑞士公民之家庭成员属于第三国国民,是可以按照2004年4月29日第2004/38/EC号指令有权享有自由行动。克罗地亚共和国将该指令已纳入其国家立法。
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如持有有效护照和称为“欧盟公民家庭成员居留证”的有效身份证,并且要与其身为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一起旅行或生活居住,可免签证前往克罗地亚。
如果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没有这种居留证卡,他/她就需要办理克罗地亚签证。
需要办理签证的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将优先预约直接向大使馆提交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将以加快的程序受理,不收取签证费,并提交最少要求的文件:签证申请表、有效护照、照片并且与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的家庭关系证明,以及他们与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一起旅行或生活居住的证明。
请记住,作为家庭关系的证明,申请人应提供其出生证或结婚证,或提供在克罗地亚获得的,如果不是在克罗地亚获得的,则应是按照国际法予以认证过的证明其家庭关系的其它文件。如果家庭关系应在不同的欧盟/欧洲经济区 成员国或瑞士得到承认,则证明家庭关系的文件应在欧盟/欧洲经济区 成员国或瑞士签发。
申请者的出席 :申请人必须本人提交申请,除非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访问者才可以不必本人提交申请,但是需要在使领馆有可能要求的情况下出面。
审理:申请会在提交的15天之内做出结果,也会由于正当的理由延期至30-60天。如果申请在旅行开始前的少于15天之内提交,使领馆对于审理的周期不承担责任。
1.签证申请表(适用于克罗地亚语,英语,阿尔巴尼亚语,阿拉伯语,法语,德语,摩尔达维亚语,俄语,西班牙语,土耳其语和乌克兰语版本),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或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字。签证申请表必须在两处签字,在此有正确填写好申请的例子,旧的签证申请表可使用到2018年4月1日。
申请表格也可以在线填写。表格填写好后,请将其打印,签字并与其它所需文件一起提交给北京克罗地亚共和国大使馆或者相关的签证申请中心。
2. 申请人护照:近 10年内签发,要求在签证失效后仍有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期,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3. 面部照片:彩色,35ⅹ45毫米;人的面部表情是中性的,眼睛睁开,嘴合上,白色背景。如由于宗教或医学原因需佩戴头巾、罩的人,其照片须露出脸颊,下巴和额头。
4. 有效的旅行健康保险需覆盖在克罗地亚共和国停留期间所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于:
持有多次入境签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可以覆盖第一次入境克罗地亚旅行期间的旅行健康保险。
6. 交通方式及返回居住国家的意向:返程机票,公共汽车票或船票;如选择驾车旅行,请提供登记卡和驾照,如果之后去往第三国,请提供旅程的证明文件(机票等)。
7. 签证申请费: 根据对于行政费用法规第2小节第78部分的规定,申请人应在申请签证时支付申请费69美元(等值的人民币)。
- 旅游访问:旅游套餐证明,宾馆或其它住宿预订,旅行计划等等。请注意,签证签发后若在住宿预订方面有任何变化,都可以导致签证的废除撤消和拒绝入境克罗地亚。
- 受克罗地亚国家机构的邀请进行访问,或者参加国际公益活动,或参加克罗地亚议会、总统或者政府赞助的活动: 邀请函(13);
- 克罗地亚公民和欧盟、欧洲经济区、MS或瑞士的公民的直系亲属:出生或婚姻登记证明(克罗地亚的,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或瑞士的 )或如果为中国文件,需经外交部认证过的出生证明或结婚证公证件,和克罗地亚公民和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或瑞士公民的身份证和护照的复印件;
9. 支持访问者访问克罗地亚及返回居住国家或去往第三国的资金:在克罗地亚计划停留期间,持有每天等同于70欧元的资金。
如果访问者持有克罗地亚自然人或法人的担保函的公证件,或是持有已付过费的旅游套餐证明或是类似文件的证明,他/她还需要提供证明其携带的资金是计划在克罗地亚停留期间每天保有30欧元的等值资金。
特别是,如果访问者持有克罗地亚自然人或法人的担保函公证件,其上面表明了担保人会完全负责有关访问和离开克罗地亚的全部费用,访问者将不必提供有足够可用资金的证明。
资金支持文件可以包括:显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和/或显示最近3个月银行账户的余额和交易信息的银行对账单,退休金单据,所收到的奖学金证明,信用卡证明,旅行支票等等。
无论担保函里写的是什磨,申请人都必须提供证明自己具有偿付能力并提供显示其近3个月接受定期收入的银行对账单。
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证明其社会和职业状况的相应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商人从业的公司注册证明等等。
雇佣证明应为英文,或者中文附带英文翻译,打印在公司的抬头信纸上,要有公司章,签字,日期并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于未成年人:需提交由外交部认证过的出生证明公证件和父母亲的社会和职业状况证明和他们这样资金来源人员的证明。
10. 住宿的提供:酒店、私人或其它住宿的预定,不动产所有权契据或者租赁, 船只所有权证明或租约等。如果在担保函或邀请函中作了这样的注明,住宿就会由担保人或邀请方提供。再次提请注意,在签证签发后,住宿预订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导致吊销签证和拒绝克罗地亚的入境。
11.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交其学生卡及阐明以下内容的学校证明的原件:
以及如果未成年人独自旅行或与父母一方旅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该旅行的声明的公证,公证书应阐明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在克罗地亚停留的目的及期限,同意旅行的期限,法定监护人需要签字,并且被外交部认证,如不在中国,请到居住国的相关机构进行认证。
12. 除访问目的为商务旅行,或者参加文化或体育活动之外,出于其他访问目的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交户口本的复印件(整本复印,不需要翻译)。
对于大型团体参加文化,教育或体育活动,或者出于人道主义原因,签证申请可以由授权的陪同人提交。
如果外国公民进行私人访问,在提交签证申请后,他/她还要提交已完整填写好的自然人担保函表格原件,以此来作为停留目的的证明文件。自然人担保函旧表格可以使用到2018年4月1日。
如担保人为克罗地亚公民,担保人-克罗地亚自然人-需在克罗地亚公证处或克罗地亚使领馆认证他/她的签字,如担保人为持有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需在公证处认证。
担保人可以是在克罗地亚有收入来源或者拥有资产的克罗地亚公民或是持有克罗地亚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除担保函外,担保人还需提交近三个月可以证明收入来源的证明文件(工资单,养老保险单)或证明在银行拥有资金的证明文件。
申请可以在提交担保函的复印件后就开始审理,然而,签证只有在将担保函原件提交给使馆或萨格勒布外交和欧洲事务部的签证部门后才会签发。
如外国公民因商务需求访问,在提交签证申请时,他/她需要提供已完整填写好的法人担保函表格原件,以此来做为访问目的的证明文件。法人担保函旧表格将使用到2018年4月1日。
担保人-克罗地亚法人实体-需要在担保函上加盖法人实体的公章,并且需要授权代表签字。
除担保函外,担保人需提供偿付能力的证明文件(BON1或BON2两种表格,或商事法院的确认函说明公司不在清算当中),还要提供在法院注册登记的登录内容摘要的复印件。
申请可以在提交担保函的复印件后就开始审理,然而,签证只有在将担保函原件提交给使馆或萨格勒布外交和欧洲事务部的签证部门后才会签发。
请记住,担保函必须填写清晰正确,特别关注的是要表明负责访问费用支付人,要清楚地标明邀请人负责支付哪些费用,被邀请人自己担负哪些费用。
担保人可以亲自或通过邮件向外交与欧洲事务部的签证部门提交担保函, Petretićev trg 2, 10 000 Zagreb (萨格拉布)。应该附上下面的材料:
外国公民受克罗地亚国家机构的邀请参加公益的国际会议或参加由克罗地亚议会,总统或政府赞助的活动,需提交克罗地亚国家机构或活动组织者的邀请函。邀请函原件不需要提交。
协议促进来自以上国家的公民,尤其是促进经常旅行的人可以更快捷更经济的获取短期签证。
- 签发的签证不保证外国公民一定能够被允许进入克罗地亚,在每一处边境,警察署也许会要求旅行目的为私人或商务的外国公民出示担保函的复印件,因此建议您随身携带担保函,以及拥有充足资金的证明文件。
- 拒签决议,可以显示决议的原因将会以签证拒签/废除/撤销表格的形式返还给申请人。
- 在收到签证拒签/废除/撤销决议的15天之内,外国公民可在克罗地亚使领馆提交上诉。上诉文件需要以克罗地亚语的形式提交,根据行政费用法规78b部分, 对于非欧洲国家的申请人的上诉费用为260库纳或26欧元或35美金。
- 使领馆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面谈,并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或认证的翻译件以及文件的国际证明。
申请人如果对签证部门做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申诉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克罗地亚共和国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当外交与欧洲事务部考虑签证持有人已经递交了由于不可抗力或人道主义原因阻止了外国人在其签证给定的有效期或停留期结束前离开克罗地亚共和国的证明,其已发签证给定的有效期和/或停留期可能会给与延长(免费)。
在现在的签证有效期到期前或已发签证规定的停留期限到期前,须向警察管理局或警察站提交签证有效期限延长或停留期延长的请求。警察管理局或警察站将签发延长的签证。已发签证进行延期之前,警察管理局或警察站将得到外交与欧洲事务部的初步批准。
外国人可以在克罗地亚共和国境内停留到所提请求的决定到达的时刻,签证将以新的签证贴签形式延期。对于签证有效期限或停留期限拒延的决定,或者对签证的取消或撤回的决定,将以合适的形式并其原因一起提供给外国人。外国人在决定生效起15天内,有权通过克罗地亚共和国相关的外交机构或领馆对决定提起申诉。 即使外国人提出请求所说签证已经签发,签证也有被撤销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是不可申诉的。决定是由负责外交事务的部来做出的。签证延长或停留期延长的请求被有关方撤回, 警察管理局/站会判定这个手续已经被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