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琛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琛因工作调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明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姜明因挂职期满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卢岩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卢岩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耀龙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耀龙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蓝天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蓝天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苏阳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苏阳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颜训宣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颜训宣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泰霖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泰霖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龚毅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8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龚毅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