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教育局出台“负面清单”十三条|专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违规行为

2019-03-06 10:15

  为规范哈市校内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哈尔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哈尔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超纲和提前教学、培训时间晚于20时30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考试挂钩、招生宣传借用“名校”“名师”概念、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都被列入“负面清单”,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哈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共有十三条,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安全、办学资质、教学内容,招生宣传、收费项目、聘用的教师资质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等概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其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等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结束时间晚于20:30。

  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将外收学生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或在校内、网上对外公布,存在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一次性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将教室出租,出借给在职教师违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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