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指导意见》发挥家庭教育重要作用

2019-03-14 00:39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学校也要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学校也要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指导意见》指出,家长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要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培养孩子的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还要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指导意见》对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也予以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中。同时要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指导意见》的颁布,是家庭教育工作改革的重要机遇,给家庭教育工作发展创造了新空间。但家庭教育的改革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包括不同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实现家庭教育和整个教育深化改革的目标。”清华大学教授谢维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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