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技师(士)等人员医学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2019-03-14 11:43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检验技师(士)等人员医学继续教育Ⅱ类学分计算方法》,希望您能多加注意。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省级刊物 6~5学分、 地(市)级刊物 4~3学分、 内部刊物 2~1学分。

  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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