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市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知

2019-03-31 12:07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注:此表按规定存放于单位或上级档案室,此表复印件上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a.填表日期和本人签名日期填写补办当天日期;b.本人简历从高中写到至今;c.申请表用A3纸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并贴好照片,不收手写表格;e.本人签名栏必须手写。)点击打开链接

  注:仅受理赣州市教育局核发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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