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留作业、信息公示……都做到了吗?海口校外培训机构对标新规合格率低

2019-03-31 22:37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下课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同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等。

  南国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海口校外培训机构鲜有完全符合“新规”的。多数培训机构不能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一次性收费也普遍超3个月。此外,“为学生购买保险”“开具发票”“签订服务协议”等规定也很少有机构能做到。

  《办法》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收费项目和标准、教师的照片和资格证号等。连日来,记者随机实地走访了6家培训机构,只有1家在显著位置公示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信息,多数培训只公示其中一两项信息。

  在海口金花村一培训机构,记者看到,书柜上摆放着工商营业执照,记者并未看到办学许可证、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证号等信息。

  海口金盘实验学校附近一培训机构周一至周五开设作业辅导班,周末开设学科类培训班。在该培训机构前台,记者看到工商营业执照、收费项目及标准,但并未看到办学许可证和教师资格信息等。而在海口金盘实验学校附近另一家培训机构,记者并未看到公示任何信息。

  《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下课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通过对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时间的限制切实为学生减负。

  记者走访发现,有些培训机构能严格遵守规定,但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晚8点半后继续上课。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和电线点半全部学生下课,其他的机构则都表示最迟到晚上9点多或10点下课。“我们每周日到周四晚开课,除了辅导学生作业,还有一些同步的课程,每晚9点半下课。”海口红城湖路一培训机构表示。

  25日晚8点40分许,记者在海口金盘实验学校附近一培训机构内看到,一些学生仍在教室内写作业,两位老师坐在一旁指导。该机构负责人介绍,周一至周五开展作业辅导,一般到晚9点多。周末有课程培训,一对一的课程最迟到晚9点半结束。

  27日晚9点多,海口凤翔东路多家培训机构仍灯火通明。学生们陆续背着书包从培训机构走出来。“我在培训机构写作业,不会的可以随时请教老师,一般晚上9点写完。”海口琼山五小一位学生告诉记者。

  此次我省出台的《办法》,可谓亮点多多。《办法》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要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同时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应该为在培学生购买人身保险,不准留作业等。

  记者对照以上规定走访发现,大部分培训机构无法按《办法》规定执行。海口红城湖路一培训机构一少儿英语课程一次性至少收取40课时的费用,时间跨度超过半年。此外,多数培训机构收费只提供简单的收据,并不开具正规的发票。

  “我孩子上了小学五年级,前前后后也报了六七个培训班了,没有一个签订协议的,也没有一个买保险的。”海南白驹学校家长林女士表示,3月26日她刚给孩子报了一个数学辅导班,培训班并未开具发票,也未给孩子买保险。受访10位中小学生家长中,仅有3位表示,培训机构开具了正规发票。10位家长均表示,培训班并未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没有为孩子购买保险。

  为了避免学生线下减负,线上增负,《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互联网等通讯技术在线开展培训活动的,必须到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样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记者调查发现,线上培训机构多不能遵守晚8点半下课、不留作业等规定。

  某少儿英语网上课程最晚开到网上10点。“要根据孩子的英语情况及学习能力量身定制课程,收费一般在几千元到上万元一年。”该网上培训机构老师表示,收费按年收取。

  记者走访了解到,针对中小学生的网上课程英语培训为主,且培训机构多数在省外。多数在线培训按学期或年收费,有的甚至至少一次性要收取2年的费用,且中途不想学了不予退还剩下的学费。

  海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起我省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经过督查整治,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有所改善。今年3月,我省再次开展全省教育培训机构整治回头看。目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开展自查,查看整治效果。接下来,教育厅将组织培训会,向培训机构代表做政策解读,规范办事流程。4月份,各市县教育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民政、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也将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抽查暗访,进一步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

  该负责人提醒,在本办法施行前未取得办学许可、未进行法人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立即停止招生和一切培训活动;依法办理证照之前,继续开展本办法规定的培训活动的视为违法举办教育机构。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法人登记手续,但未达到我省设置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设置标准进行整改;对于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法人变更或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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