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进一步整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进度不得超中小学同期进度

2019-04-12 05:19

  早在2018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减负30条”,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其中,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列出了5条,包括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等。

  那么,继去年全面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并公布第一批“白名单”之后,宜昌各部门今年将如何继续抓好这一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治理工程?今年将有哪些新措施?借2019年宜昌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之机,本报记者进行了专门采访。

  4月5日,2019年宜昌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宜召开。开会之前,市教育局首先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观了城区新东方教育、学成教育、开羽教育、尚品私学四家培训机构,通过直接看、现场问,面对面交流与学习。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摸排学校428所,摸排机构718家,已完成整改机构617家,全市集中发布第一批“白名单”195家。其中,当阳市共新审批机构34家;西陵区共摸排147家,伍家岗区共摸排79家,夷陵区共摸排170多家;高新区治理情况纳入每月的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和管理,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如审批、公示、备案、收费专用资金管理等制度;继续开展摸排,力求数据更准确;防止去年关闭的培训机构死灰复燃;把握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点,把握安全、无证无照、课程、教师等重点治理内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查处。

  市教育局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教师姓名、教师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证书编号必须全部上墙公示。要建立统一的花名册,并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备案。课堂视频监管资料必须与花名册一致。

  市教育局强调,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包括中小学校、中小学教研部门在职教师、民办学校全日制教师、编外全日制聘用教师等,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治理仅仅处于起步阶段,下一阶段,还要重点整治这一项工作。

  此外,机构改革后,对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机制须重新明确,教育部门要牵好头,主动担起治理任务和部门间协调工作,落实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延续去年治理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持续抓。市教育局还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欢迎广大市民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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