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中国票据业务风险管理的实践与再思考

2018-12-30 07:25

  票据业务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票据市场是利率市场化最早、最充分的货币子市场,票据融资也成为社会融资总规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票据市场规模增长和参与者增多,票据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更趋复杂,对宏观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四十年来,全国票据市场的规模体量迅速增长,票据承兑签发量由2001年的1.28万亿元增至2017年的17万亿元,票据贴现量由2001年的1.83万亿元增至2017年的40.3万亿元,并于2015年达到历史性的102.1万亿元。当前,票据业务整体风险状况可控,但也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在经济结构持续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风险管理的服务支撑作用,创造经营价值,成为票据经营机构和监管部门亟需思考的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命题。

  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票据为媒介进行的信用投放、资金融通的经济活动,包含票据签发业务、票据交易业务和票据衍生业务。其中票据签发业务包括评级、授信、保证金管理、承兑等票据一级市场业务;票据交易业务包括票据直贴、转帖、回购、再贴现等票据二级市场业务;票据衍生业务包括票据资管、票据资产证券化、票据期权等票据市场派生的业务。

  票据业务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即通过精细化管理和全流程控制降低开展票据业务的风险,从而保证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票据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在具体业务实践中,这五类风险常常相互间串联在一起,错综复杂。

  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票据承兑人或票据融资业务交易对手迟付或拒付票据,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取决于票据承兑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两者缺一不可。票据业务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及变化影响,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过程中,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部分中小企业遭遇经营困难,企业亏损、资金链断裂、跑路逃债等现象频频曝光,一些产业集群、区域性融资风险逐渐暴露,一些大型集团出现财务违约屡见报道,甚至个别财务公司通过恶意承兑票据套取资金也时有耳闻,而这些企业、公司的票据很多都流进银行体系,在银行承兑汇票仍占市场主流的情况下,企业的信用风险不可避免的传导至商业银行。另外在“票交所时代”信用风险主体发生变化,信用主体的重要性凸显,承兑行、贴现行、保证增信行的兑付责任加重。

  票据业务的合规风险,是指开展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或者开展业务时没完全按照监管文件要求来办理从而被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前期票据市场过度“繁荣”,关联企业相互对开票据套取资金,通过虚假贸易背景开立融资性票据,“票据空转”屡见不鲜,随着一些大中型商业银行较大金额风险事件的不断爆出,监管政策不断趋严,针对脱离实体经济需要、无序违规发展票据业务等情况,监管机构就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规范经营、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对票据业务开展了银行业自查和监管机构专项检查,加大了对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合规风险显著提升。“票交所时代”票据创新日新月异,跨市场、跨区域、跨产品的票据创新可能超出当前监管政策允许范畴,新兴互联网票据法律地位模糊、操作流程不规范,未贴现票据在企业间直接买卖,部分平台提供未贴现票据撮合买卖交易等服务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合规风险矛盾突出。

  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从而导致潜在经济损失的风险。“票交所时代”主要以电子票据为主,之前纸票被伪造、变造风险显著弱化,但纸票电子化过程的操作风险显著提高,一旦录入错误将由“录入行”承担相应损失,对信息登记的准确性要求更高。票交所系统上可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所有步骤,可能存在对新模式新流程不熟悉从而因操作不慎产生操作风险。票交所交易均在系统中完成,且对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开放,这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但每家金融机构的科技水平参差不齐,如果存在技术漏洞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甚至损失,因此要十分关注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在科技系统衔接、维护、升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

  票据业务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变化而导致的潜在风险。票据市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对市场利率走势和流动性变化情况非常敏感。近几年宏观环境发生变化,央行多次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市场资金时紧时松,而国际黑天鹅频出、国内资金面波动加大、跨市场波动传导,新产品、新渠道、新市场主体也将影响票据利率的走势,波动频率和幅度料将增强。随着票交所上线后,票据交易节奏加快,价格波动引发市场风险上升的情况应高度关注。由于当前处于风险事件消化期以及监管趋严,票据经营机构的错配和杠杆情况有所下降,但随着金融去杠杆和MPA政策推进,银行信贷、资产规模压缩,票据信贷属性增强,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票据利率波动加大,且各家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具有同质性,需要格外重视票据的流动性风险;另外在“票交所时代”票据交易环节实行DVP清算模式、票据的线上托收、追索也都通过直接扣划参与者账户款项实现,提高了对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要求。

  票据业务的道德风险,是指票据从业人员为了谋取自身利益从而出卖所服务机构的利益,里外勾结作案导致损失的风险。“票交所时代”票据交易资金化发展趋势明显,在给票据业务的开展带来便利、提高效率的同时,传统的前、中、后台分离制衡的制度目前尚未得到有效的传承。“票交所模式”下交易员单人即可完成交易,这种新旧模式切换的过渡转型初期,弱化了对道德风险的防范,极易产生风险隐患。票据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样,部分经营机构经营管理管理水平、技巧、策略都参差不齐,对票据业务关键风险点的把控缺乏经验,制度建设上也存在缺失,操作风险有所提升,也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和内外部勾结的欺诈风险,并将票据风险通过交易的形式向金融机构予以渗透和扩散。

  票据市场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面对的风险有很大不同,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手段也不同。在纸票时代,操作风险尤为突出,表现为伪造票、变造票以假乱真,验票人员稍有不慎会收进假票;另外纸质票据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容易发生遗失,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流程繁琐;在转贴现过程中“清单交易”容易造成一票多卖,造成重大风险事件。在电票时代,操作风险表现为票据诈骗,俗称票据“打飞”,即把电票背书转让给看似熟悉的交易对手,对方签收票据后立即贴现并转移贴现资金到国外,诈骗方从此消失不见;某些中小机构科技实力较弱,需通过其他机构代理接入票据交易所的系统,业务衔接过程中的漏洞容易滋生欺诈风险;另外,电票时代票据签发规模和交易规模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不容忽视,并且过渡时期制度上的不完善容易造成某些关键岗位权力不受监督进而酿成道德风险。

  一是以“一行二会”(原一行三会)为牵头单位构建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主体,银保监会陆续出台政策规范了票据市场“银信合作模式”、“农信社模式”、“票据资管模式”、放松对出票环节贸易背景审查的“滚动签发票据的空转模式”等其他逃避监管的“伪创新”。二是以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含ECDS系统)为核心的覆盖票据市场承兑、贴现、转贴现、回购、再贴现等环节的电子化风险防范体系,大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三是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防范制度,从实务操作细节上控制潜在票据业务风险事件的发生。

  随着票据市场承兑规模和贴现规模的急速膨胀,各种乱象也逐步显现,监管机构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2009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2号),重点指出部分省市票据业务扩张过快、贴现资金流向不合理、拿贷款资金作保证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贷款、合规风险和案件风险隐患加大,对票据市场的监管成为新常态。

  同时伴随着新产品、新业务不断涌现,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票据信托产品以及非标投资业务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大,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等监管文件,要求遵守真实性、整体性和洁净转让的原则,审慎规范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12年2月,银监会印发《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70号),禁止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任何形式的票据资产转受让业务,正式宣告了票据信托业务的终结。2013年5月,银监会发布《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35号),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违规票据业务进行整顿,打击了部分商业银行利用中小金融机构会计制度不完善的漏洞消减信贷规模的违规行为。2014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旨在规范同业业务发展,约束并压低同业业务中的非标业务,并规定了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属性,禁止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提出包括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在内的同业业务要实行专营部门制改革,实行集中统一授权、集中统一授信、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集中审批和集中会计操作。2014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4〕178号),对商业银行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日常管理做出严格要求,制止了票据贴现、转贴现资金打款“同业户”行为。2014年1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4〕48号),决定在银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检查,票据业务是其中检查的重点,包括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关联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审查不严,保证金来源为贷款或贴现资金,利用套开、滚动开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资金或掩盖票据风险等。2015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对七种典型的票据业务违规问题进行了提示,并要求金融机构全面加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将票据业务全口径纳入统一授信范围,同时完善绩效考核,防止资金空转,确保信贷资金有效服务实体经济。2016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要求严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严格规范同业账户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票据业务风险,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2017年3-4月,银监会陆续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票据业务的检查内容涵盖了此前提出的几乎所有问题。2018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21号),进一步规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开展票据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票据业务的内控是指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通过既定的管理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票据业务的潜在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以降低开展票据业务的风险,从而确保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完成。管理票据业务风险客观上要求市场参与主体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全面性、制衡性、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健全票据业务的规章制度,完善授权、授信、审批控制体系,开发涵盖全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责任分离、资格认证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换制度,同时还要完善会计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确保系统有能力及时纠错和持续改进。票据业务的内控重点包括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控制、授信以及审查审批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和会计结算的内部控制。

  一是承兑业务为实体经济支付结算提供便利。票据本身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特别是经银行承兑后的票据具有信用增级、延期支付和背书转让等优势,成功满足了供销企业间的短期资金支付需求。发展票据承兑业务,既可以加快市场上的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又可有效促进企业之间的贸易往来。二是贴现业务为实体经济提供便捷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资金。相对于普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具有低风险业务特征,银行办理业务流程短、环节少、时间快、所需业务资料少、审批通过率高等便捷性,可以帮助企业通过票据贴现来快速实现短期融资需要。由于票据贴现利率一般低于同期贷款费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再贴现业务有效促进央行对实体经济进行“滴灌”。相对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可以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类型等标识进行精准投放,也可以选择投量、结构、比例和利率,增强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主动性,在增强货币政策实施效果、促进信贷机构调整、引导和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范围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要提高再贴现占贴现中的比重。管理票据业务风险要以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开展票据业务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先制定制度、操作流程,而后规范展业以避免风险事件发生。一是制定全面涵盖各项票据业务的、系统规范业务各操作环节的制度和程序,以统一标准和要求,确保不受管理人员更迭的影响,同时能根据法律法规、经营环境、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二是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建立有效的授信决策机制,保证各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三是按照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和制衡原则设立部门和岗位,从业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四是建立票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票据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电子化,发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控功能,加强电子档案的维护和保管,保证合同、契约等资料的安全、完整。

  一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随着经济下行和各类风险因素交织,资产质量将出现一定程度下滑,票据风险逐步暴露,因此银行需要高度重视票据业务风险,坚持审慎经营理念,增强全面风险意识。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票据业务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不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二是建立健全适应“票交所时代”特点的票据风险防控体系和制度。要从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强化票据风险集约化经营管理,建立从票据风险识别、提示、预警到风险监测、分析、评价、化解等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票据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健全事前风险审查与评估、事中风险审核与控制、事后风险检查与跟踪等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票交所时代”交易员流程化操作管理至关重要。此外,特别要注意防范道德风险。

  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子市场之一,天然具有金融业风险属性,收益的当期性和风险的滞后性是行业的基本特征。市场参与主体应牢记开展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随着市场参与者的日趋复杂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盲目追求规模和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走到尽头,只有对各类风险进行精细化管理,把握风险基本规律,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长远优势。

  从微观实务操作上,应将防范风险始终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从法律审查、风险评估、合同条款、流程设计、动态风险跟踪等角度切入,对资金募集、资金投向、资金使用、资金回收等资金流动过程进行监督,从岗位分离、授信控制、审查审批、资金管理、会计结算等多方面完善“全流程”风险防控,发挥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职能作用,防范风险于未然。

  从票交所功能角度看,高质量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需要加强对票据业务全流程及全生命周期风险监控。全流程风险监控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三方面入手:事前风险监控需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标准、风险预警机制与模型,将对信用主体的评级及市场风险事前评估引入票据市场;事中风险监控需强化上海票据交易所对市场的把握能力及实时监控能力,通过不断优化交易、托管、清算、监控等业务规则,完善系统功能,实时判断处置突发市场风险;事后风险监控需建立相应监测模型和系统,对票据全市场、全生命周期、全交易结算时段进行监控,优化异常及复杂情况处理机制;

  盈利是票据经营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第一目标,但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员工精神层次的教育往往会酿成道德风险。尤其是在行业众多机构都“重业绩、轻风险”、“重指标、轻管理”的氛围下,久而久之从业人员会过度看重个人物质利益得失,向所服务机构索取的心态日渐加重,加上金融风险的暴露往往都滞后于当期业绩的形成,更助长了某些员工利用机构资金为个人谋利的投机心态。所以要加强新员工上岗前的职业道德培训,并关心其成长成才;对于老员工也要定期作思想上沟通,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个员工不想动歪脑筋、不敢动歪脑筋、不能动歪脑筋的体制机制。

  在制度上需解决融资性票据的合法性问题,可以缓解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目前市场上存在相当比例的融资性票据,因没有法律承认和规范处于灰色无序发展之中,且无法被准备统计规模,对票据市场正常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可以尝试有计划有限度的开放融资性票据,推动票据市场稳健快速发展。在基础设施上,2009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组建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正式投产运行,从电子商业汇票签发、背书、贴现、托收等环节均纳入平台管理,但由于接入电票系统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要求较高,普通企业以及小型金融机构无法直接使用电票,需要通过其他金融机构代理接入,从而限制了电票的接受度和流通性,并在代理接入环节容易造成风险事件的发生。

  一是经济增速下行导致企业违约向银行传染。近年来,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贸易战的过程中,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部分中小企业遭遇经营困难,企业亏损、资金链断裂、跑路逃债等现象频频曝光,一些区域性系统性融资风险逐渐暴露,很多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出现债务违约,某些财务公司超越自身承兑能力过度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套取他行贴现资金到期后无法兑付,这些企业、财务公司的票据流入银行体系后,企业的信用风险传染给了银行。

  二是票据中介挪用资金的风险向银行转嫁。前几年票据融资需求大幅增加以及票据交易量迅猛增长,中介大规模参与票据市场,且逐渐渗透到票据链条的全过程之中,起初以撮合民间交易为主,后来一些不规范的票据中介直接参与到票据业务交易,从租借金融机构账户、开设虚假同业账户、“消规模”等,发展到严重期限错配投资、一票多用甚至套取资金另作高风险投资。随着近年来经济增速趋缓、股市快速下行、房市僵持,中介很多高风险投资失败,无力填补资金窟窿,原票据业务到期无法偿还,风险事件爆发,并转嫁至银行。

  三是票据经营机构迫于利润考核压力不审慎经营。随着经济下行、金融改革深化,“金融脱媒”加剧,银行资金成本不断抬高,利差收窄,利润增速趋于放缓,而竞争更趋激烈,不良“双升”持续发酵,迫于业绩考核压力和急于求成,银行出现抢客户、抢票源、争资金、争规模等现象,风险意识淡化,未经风险评估和充分论证即尝试各种新产品、新模式,制度执行变形走样,业务流程违规现象增多,监督检查力度下降,放松了对风险的防范和把控。

  四是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不到位诱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票据业务通常办理流程长、环节多、专业性较强、涉及人员多,风险防控难度大。一些银行对票据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还有一些机构内控薄弱、有章不循、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在票据保管出入库被挪用,票据交易中资金划付与票据交割不同步,流转过程中票据或资金被挪用,非法机构冒用银行的名义以同业账户开展票据业务等环节。同时,存在对员工的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为票据中介等提供便利,个人从中谋取利益。

  随着票据市场跨市场合作的日趋增多,票据产品的综合服务化和衍生化趋势日益明显,出现过如下问题:一是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自我循环、自我膨胀和为逃避监管而创新,如利用“银信合作模式”腾挪信贷规模,“农信社模式”利用会计规则漏洞减少资本计提,利用“票据资管模式”将信贷资产出表等,利用“票据P2P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些“伪创新”不仅无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反而积聚了系统性风险。二是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时,在中间业务“外衣”下随意承诺,带来规模不小的或有负债,从而引发资金垫付和利润减损的风险。部分机构利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不占用信贷规模的特点,通过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揽取保证金存款,风险敞口随着整体保证金比例的下降而增大,在经济下行期容易导致承兑业务到期时资金垫付率过高从而影响其承兑能力,并将风险交叉传染给其他同业机构。

  票据领域的创新应本着有利于节约客户财务成本,提高客户资产收益,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和简便操作,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减少资本消耗,降低资本占用压力的原则,加强对表外业务的管理,改变表外业务发展过快且期限错配较为严重的状况,综合考虑资本成本、综合收益和风险防范的问题。在产品设计上,通过开展组合风险量化分析,把握跨市场业务产品的流程、特点、风险要点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风险管控,强调规范运作,深入评估分析各个操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表内与表外业务直接的防火墙,防止表外业务的风险向表内蔓延;控制好产品周期内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做好应对预案,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尤其是在中间业务和理财产品的设计和发行环节,既要对各类客户有吸引力,也要做好综合成本收益的测算,不涉足不熟悉、不擅长的领域。

  一是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影响票据信用,企业间商业信用缺乏基础,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票据制度规范制约票据信用,《票据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法》否认了融资性票据的合法性与融资性票据事实上的存在构成矛盾。三是银行票据信用的发展制约了商业票据信用的发展,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票据市场缺乏专业的票据评级授信机制,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无法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占比比较大,商业承兑汇票签发和贴现体量均过小,银行承兑汇票的过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让承兑业务的信用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内,无法做到有效分散,易滋生系统性风险,并同时制约了商业信用的发展。四是信息披露体系不完善影响了票据信用的发展,商业银行及其他参与主体对票据市场的出票人、承兑人的流动性、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评级指标、评级体系研究不够深入。目前票据的信用信息散布于央行、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票据经纪、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的各层级单位中,由于缺乏综合的票据评级体系和信息整合的牵头部门,海量的票据信用信息未能得到有效的整合与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票据市场的统一和票据标准化产品的推进,阻碍了票据信用风险的整体防范与创新型票据业务的发展并最终影响了票据信用的普及与发展。

  多年来,票据市场的各种案件包括大案要案都显示出“里外勾结”作案的特点,对员工道德风险的防范刻不容缓。内控合规制度的执行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这个层面,案发机构通常岗位制约机制失衡,印章、合同、账户、营业场所等管理混乱,大额异常交易监测失效;一些员工违规参与票据中介或资金掮客的交易,突破法律底线,与不法分子串通作案,谋取私利;违规通过签订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倒打款”甚至“不见票”“不背书”开展票据交易,项目投前调查不尽职、投后检查不到位,丧失合规操作的底线。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保持中高速增长,经济金融环境向好,银行贷款不良率较低,经营重点逐步由信用风险缓释、治理转向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加上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实体经济仍然主要依靠银行信贷维持流动性,导致银行形成了信贷规模高增长、高投放的业务发展惯性,风险防控意识相应有所弱化。随着宏观去杠杆、调结构、贸易战的持续进行,经济下行和各类其他风险因素交织,银行利润减少、经营压力明显加大,资产质量出现一定程度下滑,票据业务领域的风险逐步暴露。很多风险表面是外部环境问题,核心是风险观、业绩观、发展观问题,是风险管理体制与业务发展不尽适应的问题。“重盈利、轻风险”、“重指标、轻管理”的问题需要在变革中进一步根除,坚持审慎经营的理念,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相适应,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深化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管理和票交所时代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管理将成为银行业和票据经营机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就票据市场自身信用体系而言,至少牵设到票据承兑市场、票据直贴市场、票据转帖市场、票据再贴现市场、票据经纪市场、票据评级市场、票据创新业务市场,票据交易市场这八个子市场,各子市场之间互联互通、环环相扣,共同组成了票据信用的生态环境,需要票据市场各参与主体共同建设好,维护好,管理好。同时可考虑设立票据信用环境的相关管理委员会,统筹票据信用市场的框架体系和顶层设计,制定票据信用市场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及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风险精细化管理,进而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一是完善票据产品线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将票据融资业务纳入授信、授权管理体系,执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持续完善有效制衡的风险治理架构,并建立前中后台分离的业务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实现调查、审查、操作等职能的分离,统一风险标准。明确票据产品线由前台管控、中台制衡、后台监督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落实各道防线具体职责,在强调前台机构和岗位作为风险第一道准入关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强中后台的独立性,强化制衡与监督作用。二是优化票据融资业务制度与流程,持续修订发布票据融资业务制度文件,强化票据实物、客户准入、资金划付和合同签订四个关键环节的实质性风险防控,为票据产品线经营管理奠定制度基础。结合外部市场风险特点和自身实践,制定各产品线票据业务禁止性规定,明确风险底线。及时下发业务管理通知,全面规范电票业务和票交所线上业务操作流程,深刻揭示各业务品种风险点,进一步优化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产品、机构、客户准入管理,根据资源禀赋不同制定相应的产品管理策略,逐步形成基层专注于承兑与贴现业务、票据总部专注于转贴现和回购业务的经营格局,通过持续实施系统内票据存管机制,将基层票据集中到票据总部进行风险检测和集中保管,提升票据产品线系统化运作管理水平。强化票据融资业务机构准入管理,细化准入标准、明确岗位分工,切实把好机构与人员准入关,根据客户风险变化情况,实时对票据融资业务进行动态调整,推动贴现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通过内部邮件、内部网络、监测通报等载体,持续落实票据产品线运行情况、工作提示、业务政策风险信息的传达互通机制;强化产品线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业务线开展“票据讲堂”,向基层机构进行业务制度解读、产品流程讲解,风险防范理念传导。五是加快修改票据法,推出银行承兑融资性票据试点和允许全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票据市场。

  各持牌金融机构是票据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和资金、信用提供方,银保监会可以建立一套科学评估票据风险的考核办法,通过管理好参与票据市场的持牌金融机构来防范票据市场风险事件的发生。一是建立票据风险指标,可从票据承兑垫款率、票据贴现逾期率、票据案件发生率、票据资金损失率等维度进行评估,定期发布和监测被管辖机构的总体风险情况。二是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各持牌金融机构的内控合规部应从票据风险评估、提示、预警到风险监测、分析、评价等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票据业务风险控制的全流程覆盖,银保监会根据落实情况予以考核。三是建立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审慎监管、机构内控和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票据业务风险管理模式,促进票据市场可持续发展。

  票交所具备全面、实时的海量数据,需要对这些交易数据进行监测,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市场稳健运行。一是搜集整合票据风险信息,包括公示催告、挂失止付、风险票据、票据案件或事件以及可能产生票据风险的其他信息,也要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具有欺诈、恶意拖欠票款等票据不良行为的客户进行黑名单管理,而对信誉良好、交易活跃、推动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的客户予以升级,鼓励商业信用发展。二是票交所可以通过市场变动趋势和客户的风险偏好,借助数据模型建立以情景分析、压力测试为手段的前瞻性风险管理模式,合理的为客户推荐交易对手,匹配其风险收益,并可以通过专业队伍的打造,加强对业务和产品模块中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促进客户提高合规经营意识,推动监管要求在整个市场的传导。三是借助大数据分析完善风险计量和内控评价模型,不断的推动风险的量化管理体系,通过嵌入业务和产品模块推动量化监测风险的尝试,并对合规操作和管理进行全方位分析,提升会员的风险防范水平和合规管理能力;四是提供应对票据风险场景和具体问题的咨询,处置票据风险资产的介绍、案例和相关办法等功能。

  可以由地方政府、财务公司和公正机构等牵头成立区域性,行业性的票据直贴平台,使票据的融资属性得到有效的发挥。众多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并且每家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对承兑人的涵盖范围不同,企业所持有票据的承兑人不一定在其开户行的贴现白名单内;另外,企业开户银行客户经理对贴现业务不熟悉从而拒绝企业办理贴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导致了众多中小企业贴现难的问题,某些企业被逼无奈寻找票据中介进行民间贴现(即企业之间的商业汇票买卖),不仅违法违规,还存在“背飞”的欺诈风险。建设票据直贴平台可以把区域内各家商业银行、企业都吸引到平台上注册成为相应的银行会员、企业会员,企业会员把贴现需求发布在平台上,由银行会员报价,贴现价格低者可对接办理业务。平台只负责信息的采集和发布,不参与票据和资金的流转交易。模式运行成熟后可以考虑申请监管牌照成立直贴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票据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

  根据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设定票据信用评级、授信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确定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票据评级对象包括出票人、承兑主体。一是对企业主体(出票人)信用评级,可借鉴现有成熟的对企业主体评级方法,按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分别制定细分评级指标体系,每个行业所选取的指标项及指标权重均有所区别。最终评级结果由评级得分、所对应的级别符号和评级报告组成,评级得分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得分加总得出。定性指标涵盖经营环境、企业自身股东背景、信用记录、票据签发记录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定量评价体现为企业财务分析,从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四个方面考量。二是对承兑主体信用评级,票据承兑主体的当期信用直接决定票据的到期偿付与票据交易、流通的顺畅程度,故对承兑主体进行信用评级是票据评级的重要环节。承兑主体根据票据种类不同分为银行与企业。最终评级结果由评级得分、所对应的级别符号和评级报告组成,评级得分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评价商业银行定性指标涵盖经营环境、基本素质、风险控制、票据交易记录等方面;定量指标体现为对商业银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等方面。评价承兑企业的定性指标应参照企业主体(出票人)信用评级,考虑到票据交易期限较短,定量指标的评价方法与企业主体(出票人)信用评级应有所区别,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应是考察承兑主体的重点,故在上述两部分指标的选项设置及评分权重上将给予一定倾斜。做好了票据评级这项基础工作,可以建立交易对手白名单数据库,进一步确定对某个特定银行或企业的授信额度,并在票据管理系统中实时显示剩余额度,进而有效的控制最大风险敞口。

  票据业务具有流动性强、区域跨度大、时效性突出的特点,信息不对称是票据风险频发的主要成因。一是建设标准化、覆盖面广的信息采集录入平台。信息采集录入平台应来源广泛,实现各数据源平台数据的接入汇总,并拥有海量相关非结构化信息,可按“科学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原则,统一采集归口、利用数据信息技术建立索引,实现信息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信息集中管理,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分类数据的准确性。二是打造模型化、手段先进的信息分析预测平台。运用科学模型建立宏观经济预警、区域监测评价等系统,从而对票据信息数据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精细化、准确系统的分析,并展示出区域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同时,能对机构交易行为和合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并提供个性化、可定制的直观展示功能。三是实现智能化、时效性强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信息资讯发布自平台要实现智能分类、科学发布,高效共享,建立业务库、案例库、营销库、经验库、文化库、知识库,实现集中展现各类报表、信息功能。应尽快将票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信息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信用登记、咨询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执行体系,实现票据信息共享、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有效消除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票据市场的形成。

  票据业务的风险复杂多样,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风险。一是加强票据风险教育和相关培训,提高票据业务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商业银行应该把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放在重要位置,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强化对风险意识的培养,实时了解和分享市场风险信息,提升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对风险的敏感性,及时对已经发生的重大风险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强化提升员工风险意识。二是建立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要密切关注交易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轮岗交流、考核激励等制度,同时要建立完善与票据业务相联系、发展相适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条例,以此来规范和约束员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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