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失120天的范冰冰,竟然被罚8.84亿? 后台回复“头像”,获取今日头像作品 今天上午
今天上午,范姐在微博上看到范冰冰就逃税事件发布了道歉信,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
范冰冰因卷入“阴阳合同”逃税案人间蒸发了123天,期间人们尝试从各种蛛丝马迹中寻找相关信息。
比起从前的光鲜亮丽,如今的身份和形象很是尴尬,也不知道这波道歉能挽回多少局面。
如今,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有些网友可能会好奇为何她没有承担刑事责任,范姐查了一下,因为2009年《刑法》201条修改过,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初犯免刑责。
宽严相济目的是为了涵养税源,这么一来就可以理解为何范冰冰只要交钱就可以保平安。
谁也没想到,因为5月底崔永元在微博一连串的爆料——影视圈存在“阴阳合同”,影视明星借此偷税漏税——而引发了影视产业“地震”。
天价片酬现象让人反感,因为这既妨碍了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又加剧了分配体制的扭曲与收入公平性的沦丧。
范冰冰因为一句“电影《手机2》拍摄现场!武月很开心”莫名中枪,最后的调查才让人恍然大悟:原来她并不无辜。
可笑的是,15年前的电影《手机1》成就了范冰冰,让她因“武月”一角成为一线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奖。
说过“我不必嫁入豪门,因为我自己就是豪门”的她,自2013年登顶“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之后,连续五年蝉联榜首。
2017年2月,她登上《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100人中唯一入选的亚洲女性。
却甘心于烂剧中不断消耗自己的灵气,在一堆电视剧中猛刷存在感,走起了以量取胜的戏霸之路。
惊人一瞥是看到她演的《苹果》,当时很是意外她竟然将几场内心情绪复杂的高难度戏完成得非常漂亮。
好像终于可以暂时脱下“花瓶”这个包袱,还凭借《我不是潘金莲》获得第31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
如果不是被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范冰冰可能还在微博上活跃,在小红书上安利,甚至与李晨共同缔造“我们”商业帝国。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这必巨额罚款究竟会对范冰冰产生何种影响,但影视行业隐匿多年的灰色地带,已经逐渐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仿佛宿命一般,2002年7月,刘晓庆就曾因为偷逃巨额税款锒铛入狱,度过422天。
范冰冰与刘晓庆同为女强人,在各自光芒四射的岁月里,狂歌痛饮,勇往直前,又绯闻缠身。
所谓演员,应该用真正的好演技去回馈大众粉丝的喜爱和拥护,而不是过分玩资本游戏。
“角色没有绝对的正面,也没有绝对的反面,你认为这是一个反面的人物,她也有她可悲的地方,她也有她会被人同情和关爱的地方。”
纵观范冰冰的演艺生涯,努力和付出从来不少,其背后承受的东西常人亦难以想象。
杨绛先生说过:“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和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