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6 年,英王“忏悔者”爱德华去世,诺曼底公爵威廉借口爱德华生前曾许其继承英国王位,入侵英国
在社会上层都讲法语和拉丁语的情况下,来自草根阶层的英语还能逃出生天,并最终逆袭成功上位,麦克拉姆等人在《英语史》一书中认为:首先,在诺曼征服之前,古英语的书面语和口语都已经确立了,有群众基础。“用拉丁语和法语来做书面记录是一回事,但要把英国普通老百姓讲的话根除,这得要法国人统治几百年才做得到。说英语的人在人口统计学上占有绝对优势。从实际上讲,显而易见,英国人不会仅仅因为被外国人统治就不再说英语了。” 其次,诺曼人几乎立刻就开始与被他们征服的人通婚了,“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形,一个诺曼小骑士住在英国乡间一座小庄园中,周围都是英国农民,由英国侍女为他服侍,英国管家料理他的地产,他的孩子则跟英国孩子在一起玩耍。他要想生存下去,平息下属臣民的怨气,就得学一点儿英文。” 第三个原因也许是最重要的原因,即1204年,由于英王军事上的鲁莽,失去了对法国诺曼底领土的控制。许多在两个国家都拥有土地并且在两国之间跑来跑去的诺曼贵族迫不得已,要宣布自己究竟效忠法国还是英国。
大约在13世纪早期,英国的官方文件中开始出现了英语单词。拉丁文件中现在已知出现的第一个英语单词是在一个案件的陈述中,这是亨利二世针对他的几个公民所打的官司。法院文书受的是拉丁语训练,他在记录案件过程当中找不到合适的拉丁词来描述国王的诉讼。结果,他用英语写道,此案“nameless”(无可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