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安徽决定连续3年减半征收房产税、印花税

2019-03-02 10:43

  安徽省从2019年1月1日起连续3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月25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其中,安徽省从2019年1月1日起连续3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将我省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1.0升(含)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年税额标准降至法定最低标准。另外,2019年3月1日起,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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