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跑腿: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缴存中断我该怎么办?

2019-03-05 13:52

  25日,市民宋先生向记者求助:“我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遇难题,原因是我今年8月换了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我想知道有没有补救办法让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25日,市民宋先生向记者求助:“我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遇难题,原因是我今年8月换了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我想知道有没有补救办法让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宋先生今年28岁,妻子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宋先生说,他已经缴存了一年多的住房公积金,今年8月他换了工作,住房公积金从那时中断缴存至今。

  今年6月,宋先生申请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后来支付了首笔房款。宋先生说,他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得知,因为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所以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民之家”5楼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咨询。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在职职工要有近6个月以上(含)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记录,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宋先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所以他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工作人员建议,宋先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便可在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人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办理场所:城市区居民,在位于“市民之家”5楼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各县(市)、吉利区居民,在当地办理。

  ●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要件资料→审核→在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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