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 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张标敏) 前日下午,厦门地方税务局网站发布《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本次调整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
存量房即二手房,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通告一出,微信朋友圈就议论纷纷,不少中介更是转发并评论:“赶紧买房,不然又要多交几十万税啦!”事实真的如此么?当然不是!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地税局评估软件生成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仅作为判定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是否偏低以及最终确定计税依据的参考,并不是评估房地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因此,此次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是一项税收征管措施,既不是税收政策变化,也不是要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据悉,厦门自2012年7月1日全市推广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工作以来,地税部门从未全面调整更新过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现有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已远低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此次调整是结合厦门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为保障厦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依法、公平纳税的良好环境,保护依法纳税者的正当权益和提高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工作效率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据介绍,厦门市地税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制定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技术标准并据此开发评估软件,评估软件根据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信息自动计算计税评估价。市地税局以该计税评估价作为判断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是否偏低以及最终确定计税依据的主要参考,但该计税评估价不会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出具给纳税人。同时,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技术标准经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工作专家组验收。因此,市地税局通过评估软件自动计算的计税评估价值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值得一提的是,此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是市地税局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要求而采取的征管措施,不涉及税收政策的变化。同时,已有计税评估业务基本流程、计税依据确认、减免税备案、异议处理等规定不变。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厦门地税持续优化相关流程、简化办税资料,已实现即来即办、税费即报。
此外,还有不少读者咨询:为什么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呢?厦门地税的工作人员介绍,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原房地产业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现有增值税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因此,此次调整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7月1日开始,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将实行监管。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房价款(首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尾款)均可纳入监管范围。[详细]
经过近三个月的新政策适应期,厦门楼市反映出了较真实的调控效果:二手房成交量经历了断崖式下跌后,一蹶不振。最近,日均成交量已跌破去年11月“速冻期”时的70多套,连续三周在60多套徘徊;一批炒房客急求退场,不断降价抛售“泡沫房”。[详细]
买房、租房,市民普遍找房产中介机构解决。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促成交易收取中介费,但若中途遇到特殊情况,致使交易没有完成,市民该不该支付中介费呢?近期,市民高先生遭遇这类纠纷,经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解,他挽回部分损失。[详细]
二手房买卖中,先付款还是先过户,买卖双方都有自己的担心与顾虑,怎么办?昨日,记者从厦门建行获悉,7月4日,全市首笔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落地建行,意味着厦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已正式启动。[详细]
昨日下午,厦门地方税务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本次调整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虽然通告上只是“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未明确通知上调,但导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本次上调幅度较大,最直接的影响是,进一步封杀了购房中的“阴阳合同”,二手房交易、更名过户成本将再上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