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不允许发生新的政府隐性债务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

2019-03-09 02:48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年全国两会的记者会上表示,确实有个别地方政府仍然存在在法定限额外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债务,也就是所谓的政府隐性债务。“我们已经采取严格的措施,不允许发生新的隐性债务,同时稳妥化解存量。”

  刘昆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给地方政府债务戴上“紧箍咒”,打好放缓化解风险隐患的战斗。具体工作包括:

  一是遏制增量。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二是化解存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谁举债谁负责,继续整治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化解存量的状况也是比较好的。”

  三是推动转型。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公开透明、合法合规运作,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将公益性事业单位变成融资平台。

  四是监督问责。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坚决查处和问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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