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均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在本单位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