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子暂借房屋被岳父母强占法院调解

2019-03-12 11:28

  2011年,陈亮与其妻李丽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约定两人居住的房屋归陈亮所有。陈亮也依据法院给出的离婚调解书,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婚虽然离了,但孩子毕竟还联系着双方家庭。考虑到李丽的父母李德用、刘英以前一直在帮忙带小孩,而且在城里居住,生活相对便利。陈亮同意李丽的父母在自己再婚前住在自己的房屋内,陈亮则独自外出务工。

  时间很快到了2013年春节,陈亮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一女子,女方表示希望陈亮能够提供婚房。于是陈亮兴冲冲的将女子带回自己的房屋,可是眼前的事实却让他十分惊愕。原来该房屋的门锁早已被岳父母换掉,而且老人根本不许他进屋。见此情况,新认识的女朋友丢给他“骗子”两个字就愤然离去了。

  从那以后,陈亮多次找到李德用、刘英二人协商,但老人态度坚决,表示当初帮助陈亮带小孩花了很多钱,如果不给25万元,休想要回房子。随后陈亮多次相亲,女方都因为他没有房子最终没能走在一起。

  2013年5月,陈亮以腾退房屋为诉求,将前岳父母告到法院。随后,阆中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限令李德用、刘英二人在判决生效后三月内腾退房屋。面对法院的判决,老人依然不愿腾退,陈亮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阆中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张贴了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对此视而不见。鉴于老人年事已高,执行法官多次找到他们做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法理,但老人态度却愈加强硬,并不让法官进门。

  无奈之下,法院告知老人,如果拒不腾退,将采取强制执行。昨日,记者从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多次协调下,老人终于接受了陈亮的提议,获得5万元补偿款,并主动把房子腾退给了陈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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