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打算今年12月收房的何先生现在很是心烦,原本想把这里当做新房结婚用的。
8月2日中午,记者在君豪御园售房部见到了一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她表示,垃圾转运站确实是建在小区红线内,但这是经过了规划审批,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建筑。该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一张君豪御园小区的工程图纸,显示报批时间为2014年7月,上面盖有规建等多个部门审批通过的鲜章。就在这张图纸的一角,其小区5、6栋之间明确标有一栋建筑。
该负责人说,这便是正在修建中的垃圾转运站,“通过规划的垃圾转运站只有100平米左右,并不是业主们说的200平米,而且距离两边的5、6号楼的距离都在5米以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既然垃圾转运站通过了审批,为何购房者却称不知情?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在销售房产的时候有对消费者介绍过,不存在隐瞒。当记者提出查看销售时向消费者展示的图纸或沙盘时,对方却称,目前房屋已经售完,沙盘已经撤掉,“而且沙盘也是按照比例缩小的,当时标注出来了也非常小、不显眼。”在其售房部内,记者注意到,里面仍摆放着一幅该小区的地下车位分布销售图,在其5、6号楼之间为空白,并无建筑。
问及何会引起业主反对?该负责人表示,审批通过的时间远远早于该小区开盘销售的时间,所以不存在先销售、后审批修建的问题。估计是开发商怕影响楼盘销售,便在销售时告之不足,对消费者有所隐瞒,因而才会引起业主不满。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该垃圾转运站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修建,且对垃圾及时转运,做好密封和清洁工作,对居民的影响会非常低,“如果这么大一个小区没有垃圾转运站,小区内的垃圾该如何堆放处理?这才是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果小区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取消垃圾转运站的修建,开发商可以按照相关流程上报各相关部门进行修改。
那购房者能否据此要求退房?张平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在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故意隐瞒房产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消费者可要求最高双倍返还购房款,且确认合同无效,撤销解除合同。
张平说,如果以上情形均不存在,那便要探究签约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邀约是否进入合同,如果合同中有不得修建垃圾转运站的特殊约定,此视为个性化约定,有违仍可行上述双倍赔偿。如合约均不涉及则非根本违约,不得解除合同,开发商仍须承担违约责任,“因垃圾转运站的报建环评竣工验收合格修建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购房者对自己房屋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若购房者以此作为退房理由,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