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道,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调高福州市直住房公积贷款额度。
即从原有的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调整恢复至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公告指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2018年10月、11月不含贴息贷款的个贷使用率分别为93.59%、92.45%,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97.84%、96.63%,属流动性正常状态。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管委〔2017〕4号)中“80%≤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为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下一季度公告再次宣布确认之日。
今年7月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及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曾指出:在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处于紧张状态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职工家庭,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因素的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双职工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由现行单职工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7月份的政策是为了支持无房职工首次贷款购房的资金需求,而此次公积金流动性回归正常状态,条件自然就放宽了。“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的利好明年起将惠及正常职工家庭。
今年10月1日起,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恢复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福州市直公积金何时可恢复?
根据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4月15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降至90%以下后,视情恢复。
目前,福州2018年8月、9月、10月、11月的不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95.8%、95.00%、93.59%、92.45%,已逐渐恢复至流动性正常状态,具体何时恢复办理“商转公”,小编也将持续关注。
从4月8日起,漳州市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华安县、常山开发区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第三次(及以上)购、建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详细]
来自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泉州市2016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工作已启动,即日起至5月30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此次申请的对象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2016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详细]
8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全流程进度查询服务。此项业务可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详细]
昨日,泉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出公告,泉州市民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由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配套商业性贷款方可发放。公告称,因近期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放款额度紧张,可能会延迟放款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敦促受托银行尽快增加额度配给,并根据房屋抵押登记办妥时间,有序发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详细]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下发《关于加强福州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通知》,从7月1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停止向第三次(含)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福州五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仍执行现有政策,即首次申请的首付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的首付不低于50%。[详细]
12月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备案的,商品房网签主管部门暂缓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对一房多求的楼盘,要指导企业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详细]
近日,有公积金缴存职工反映,个别不良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收取手续费,并声称可加快公积金贷款放贷速度。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表示,职工可独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须通过任何中介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将根据房屋抵押登记办妥时间正常有序发放。[详细]
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房企是否落实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中,个别违规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以维护购房者使用公积金的合法权益。[详细]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3日发布《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及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详细]
记者昨天获悉,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起恢复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