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属于二手房,若再出售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二手房转让个税计算方法进行个税的缴纳,二手房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出售交易总额-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相关的合理费用)X20%。其中相关的合理费用指的是:
1. 转让二手房时,如果转让者不能提供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的情况下,所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的1%,即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X1%;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满足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展开全部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按交易额1%缴个人所得税。但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个人继承父亲的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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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属于二手房,若再出售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二手房转让个税计算方法进行个税的缴纳:二手房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出售交易总额-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相关的合理费用)X20%。其中相关的合理费用指的是:
转让二手房时,如果转让者不能提供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的情况下,所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的1%,即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X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满足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