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我于2018年10月份购买碧家金澜公馆的房子,当时缴纳房款25万,签订的有购房合同,开发商是山西浩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12月份得知地皮是工业用地,开发商违规出售房产,之后找开发商退款,该开发商一直推脱,曾找高平住建局未果,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
山西金澜丝绸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建设,该土地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厂房和车间建设(山西金澜丝绸纺织品厂二期工程1#、2#、5#生产车间、3#宿舍楼),该公司在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工业用地上进行商品房改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以基本建成2个精装房进行微信宣传销售,涉嫌违法集资,高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2018年12月将相关情况上报于高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建议通过司法诉讼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