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划算?这项规定作废了!!!能省好几万!

2019-05-03 01:20

  原标题: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划算?这项规定作废了!!!能省好几万!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此,法律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据了解,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案件绝大多数是亲属,其中以直系亲属,特别是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情况居多,原因大多是为了子女结婚,或者是老人为了生前安排好财产以避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

  新政策实施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办理这项赠与公证要根据实际受益额,也就是房价,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成本价购房的楼房每平方米60元、平房每平方米40元,商品房按照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收取(无评估值的,以该地区平均价格计算)。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什么是理财?理财就是管钱,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生活与理财息息相关。收入像一条河,财富是你的水库,花钱如流水。理财就是管好水库,开源节流!听说现在加理财知识创始人的微信6395071,可能有红包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